以下是他们的民事起诉状
诉讼请求:
一、请求判决原告无需向被告支付2008年9月至2010年9月期间的双倍工资赔偿金14300元。
二、请求判决原告无需向被告支付2010年7月26日至2010年8月13日期间的工资900元。
三、请求判决原告无需向被告支付单位承担社会保险费3891.36元,利息209.92元及被告个人承担社会保险费1527.80元。
四、请求判决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事实理由如下:
被告2008年8月25日至2010年8月13日SS加工厂工作,期间任保管职务。2010年8月13日因与SS加工厂厂长为发放自做工程补助发生争执,后一直未上班,被告属无故旷工,违反了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加工厂依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对其扣除旷工工资。被告于是再也不来上班,并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争议仲裁。
XXX仲裁裁决书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方面有以下错误:
裁决第二项:由被诉人支付申诉人2008年9月至2010年9月期间的双倍工资赔偿金14300元。原告并未与被告解除劳动关系,被告自行不来上班,属主动单方面实际解除劳动关系,XXX仲裁委员会错误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82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释义》按二倍标准支付工资的期间最长不超过11个月。
裁决第三项:由被诉人支付申诉人2010年7月26日至2010年8月13日期间的工资900元。子法无据仲裁委认定事实不清。仲裁庭审查明:被告旷工6天,工资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但工资是劳动力货币的价值,没工作则没价值,劳动者没劳动、没工作、没价值的期间工作单位还有货币支付吗?
裁决第四项:由被诉人补缴申诉人2008年9月至2009年12月工作期间的单位承担社会保险费3891.36元,利息209.92元,申诉人补缴2008年9月至2009年12月工作期间的个人承担社会保险费1527.80元,XXX劳动仲裁委错误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72条。根据1997年9月16日《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的文件精神: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按本人缴费工资11%的数额为职工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8%全部记入个人账户,3%从企业缴费中划入个人账户,最终达到本人缴费工资的8%。另《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文的精神: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为与做实个人账户相衔接,从2006年1月1日起,个人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人11%调整为8%,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
综上所述:XXX仲裁裁决书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请求依法公正判决。
2011年1月19日
根据以上起诉状,请求各位楼友帮我写一份答辩状,我最担心的是旷工一说,我没有证据,同事不敢作证。案件的详细情况请看我的问题:仲裁我胜诉,我放弃上诉,公司不服上诉,我该如何答辩?仲裁没有判的答辩时能否重新提出,法院会支持吗?
谢谢各位楼友,你们的意见对我是很好的帮助和鼓励,祝你们平安快乐!
因SS加工厂厂长黄某发生争执,我要求到公司找领导解决,在得到黄某同意后我便离开。谁知好不容易找到相关领导,他们以没时间为由,让我找黄某解决。8月21日我到厂里上班,黄某说我无故旷工,扣我18天,月薪1500元,计900元工资,我与他理论,他说只是同意8月13日下午的请假,并且不让我上班;我提醒他我已怀孕,你不能把我辞退,他不理。8月25日在未通知我的情况下,将我管理的库房门锁砸坏,于8月29日他通知我到厂里将工作交接他人后,便不让我上班。几经波折,2010年9月10日因情绪激动导致流产。无奈我与2010年9月28日申请劳动仲裁,2010年12月27日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调解中被诉人称愿意补发我8月至12月工资,补缴社保,并说他们伤了我的心,也后悔了让我继续上班;我没同意。因为当初不让我上班就算了,说好把8月份900元工资给我,结果发工资时没我工资,还从我姐姐工资里扣除140多元作为我8月份个人缴纳社保费用,万般无奈下我才申请的劳动仲裁,来维护我的合法权益。我姐也没签劳动合同,本来说不给她工资她也要起诉的,后来给了也没扣那140多元,她就没起诉。我都把他们告了,回去上班会好过吗。调解不成仲裁判了开头SS公司起诉状的123项,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
谢谢你,我补充了问题请你帮我分析一下,以旷工6天扣除18天工资是否合理?我工作两年从未有旷工情况,请假都很少,如果不是黄某辱骂我我不会无故不上班,何况我是请过假的,黄某也答应了只是我没写请假条,厂内其他员工平时请假都没写过假条的。
追答1、首先有没有请假条已经无所谓,你一口咬定递交了请假条,以怀孕的理由请假N天(甚至N个月都可以,和上次起诉的说法相同就可以)!(这是你的底线!)在双方都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法院会站在孕妇这边。因为法律保护孕妇,明文规定不得随意开除孕妇。这一点你要时刻牢记,存不存在旷工就看这条了 !!!你只要坚持递交了请假条并获批了就行,因为法律没有规定你必须留请假条批复的复印件!剩下的解释你就全部围绕公司同意你休假这点来叙述!!
2、你流产的病历是否有?这是铁证,不能缺失!是证明公司刺激你而导致流产的佐证!!
3、没有人证不要紧,可以向法院陈述原因,法院会理解的。
4、拨打114,查询当地法律援助电话和地址,看你是否符合条件接受援助。如果可以就能接受专业法律援助了。不符合条件的话则需要找个律师,出点费用帮你写个专业书面答辩。只要胜诉,还是公司承担诉讼费用。
5、很欣赏你的勇气和执着,我支持你!!不用怕,不要妥协,让大家都看清楚黑公司的本质!总有说理的地方和支持你的人。再苦再难也要坚持下去,不轻言放弃。等再次胜利了,希望你发个帖子上知道,我们都在祝福你,等待分享你胜利的喜悦!
因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追答那2年工资的判决应该会维持原判,但请假6天没有假条的话很麻烦,如果你的同事不能给你作证,那就只好说明你们单位请假都没假单,然后要求对方举证拿出其他人请假的假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