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迁子女中考报普高需满足3个条件
1、随迁子女具有我市初中阶段三年完整学籍。
2、其父亲或母亲经我市相关职能部门认定在我市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
3、并持有在我市办理的有效《广东省居住证》累计满三年或以上、按国家规定在我省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满三年及以上或在我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及以上(不含一次性缴费年限)。
考志愿填报公办、民办高中有差别
民办普通高中录取时,根据随迁子女的学业考试成绩和志愿,与东莞本市户籍考生同一分数线录取。比如中考报东华、光明等学校,率取分数线是跟户籍考生一样的。
公办普通高中录取时,根据随迁子女的学业考试成绩和志愿,与本市户籍考生分别划线录取。就是说随迁子女线与户籍生分数线不同。按照往年的情况,随迁子女线要高出户籍线不少。
受理流程
(一)申请人填写《2018年东莞市异地务工人员子女报考普通高中资格认定申请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
(二)中考报名时,学生及家长须在中考管理系统中准确录入学生、申请人及申请条件等信息。4月20日前,申请人到子女在读学校提交《申请表》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在读学校接收申请材料,需审核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信息是否一致,在《申请表》上加具审核意见后,将证明材料原件退回申请人。
(四)4月25日前,如有申请人在本省外市参保或在我市办理的有效《广东省居住证》累计不足三年而需补充其他证明材料的,各学校须将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汇总后交到本镇(街道、园区)宣教文体局(教育局),市直属学校直接进行汇总。上述情况的具体审核程序见《2018年东莞市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报考普通高中资格认定特殊情况审核工作指引》
参考资料来源: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6年东莞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报考普通高中资格认定工作的补充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