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债务人不履行生效判决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2、《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前款规定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3、执行费用最终由被执行人承担。
4、先提交执行申请书,法院应当在七日内予以立案;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5、建议先不要把事情搞大,一步一步来,再跟经办人沟通下。如果法院已经受理执行,而拒不执行,可以向法院纪检部门反映,向当地政法委反映,向上级法院反映,向人大反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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