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1-07-14
你所工作的公司的行为已经违法,不能将连续工作期限分割为数个劳务派遣期限。并且也应当同工同酬。如果你不满的,可以像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第2个回答 2011-07-14
同工同酬是肯定的,这是劳务派遣的四大原则之一。劳务派遣合同是你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合同,派遣至用人单位工作,它的关系涉及到你、派出公司、服务单位三方,也就是说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一般事业单位没有编制时候但又需要用人时候就会用派遣人员,而派遣人员是属于劳务派出公司的人力资源,暂时还不属于用人单位员工,等到用人单位有编制后可以转为用人单位员工。但是所享受的待遇和社会保险与用人单位的正式员工都是一样的。你原本的公司是为了规避劳务纠纷的风险,同时不想支付你的福利、各类社保基金以及承担所有雇主应承担的社会和法律责任,因为关系在派遣公司,什么事都有派遣公司负责,这家企业就可以免除很多责任。把你的合同关系转到劳务公司属于减员派遣,但是劳务派遣期不得超过6个月。你说这么多年都在这家企业工作都是劳务派遣性质显然不合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1-07-29
如果你在这家单位工作10年都是和这个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你就可在这个企业转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如果这10年你有9年以下是和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而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哦,那你就不能要求企业和你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即不可能转正,除非企业与劳务公司协商,要求将你转为公司自有员工(但是这个可能性不大)。总的来说,在你签订第一份劳务派遣劳动合同的时候,你就和你的工作的单位已经脱离了关系了,只存在劳务关系。不过同工同酬那是必须的,如果不是,你可以去当地劳动部门仲裁。否则你就只能选择离职,但是这个对你没有任何好处。如果你在这个公司待遇还可以的话,劝你忍耐下算了,毕竟生活中有很多这样的不公的,在你没有更好的出路前,不要冲动。
第4个回答 2011-07-15
打电话12366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