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提出离婚,嫁妆怎么能拿回不?

结婚时男方给礼金2万,金器1万,还有结婚当天给小舅子的5千,女方陪嫁家电和家具(女方婚前购买,家电发票在女方手里,但是发票名字开的男方,家具没有发票)合计四万,还有父母买的相关被子等风俗陪嫁品壹万(无发票),现在男方提出所有东西都归他所有就离婚,请问如果打官司,女方可以拿回陪嫁嘛?

关于陪嫁物品,只要有证据,就可以拿回。你必须要举证是你买的那些东西,当场付钱时,又没有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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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7-26
先把你说的开个单子,让双方签字确认一下,都承认不就好办了吗?
你可以这样和他说,你不是说东西都归你吗?总得列一下有什么东西吧?
然后你再打官司,看法官怎么说吧。按说所有的赠与,都属于附带条件(即结婚)的赠与,如果婚姻解除,应该宣告赠与无效。
不过估计你们这点东西,等打官司扯清了,也就不剩什么了。
这离的什么婚啊?双方父母也有责任。都只知道教育自己的子女结婚时别吃亏,闹的象打仗一样,这哪象要准备在一块儿过日子?
第2个回答  2011-07-26
婚前财产当然可以拿回,但要有证据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1-07-26
按法律办事 按离婚原因分财产 所有的礼金之类的都归于财产
第4个回答  2011-07-26
你的发票开对方的名,不好办呀。。。婚还没结完就分。。。。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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