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交通事故主要责任与次要责任,在承担经济责任中怎样划分

今天交警做了责任认定,双方均已签字,认定结果是这样的,说我是无照、不能给予上牌的老年代步车,事情发生后做了应做的补救措施,对方年岁已高骑电动三轮且逆行,是这场事故的主要责任,我想问的是:我方已垫付医药费1万元,我负次要责任,那在这事情我应承担多少经济责任。请求帮助!

首先要看双方的保险情况,从描述看双方都没有保险。其次要看双方损失的情况,假设对方有人伤和车损,那么按理说对方的所有医疗费用和车损维修费用为P,那么你负次要责任,则你需要承担的部分为P x 30%,其余部份由对方承担。如果你这边也有车损,维修费用也是类似的算法。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7-21
你是机动车的,在1万元医疗费内你全额(交强险理赔),其他赔偿在10万元内(交强险理赔),超过的费用你承担30%费用。
第2个回答  2011-08-02
责任认定书是没有 比例的 就显示出 主次责任 没有 例如 3 7 呀2 8 呀的 划分
第3个回答  2011-07-21
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有比例划分, 责任认定书上会写的, 而责任认定书是交警出具的。 你承担的经济责任安责任认定书上的比例划分赔偿就行了,已经垫付的抵扣掉。
你现在要做的就是去问交警 你得承担多少比例的责任。
第4个回答  2015-09-28
  一、交通事故责任划分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九条就交通事故责任作了科学的划分。这就是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一方应当负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
  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相当的,两方负同等责任。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据各自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
  遇有特殊情况时,交通事故责任划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分别规定采用责任推定的办法进行。
  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怠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者末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同等责任。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二、交通事故责任划分赔偿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入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损害赔偿责任。
  减轻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的比例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1、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减轻80%一90%的损害赔偿责任;
  2、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减轻60%一70%的损害赔偿责任;
  3、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减轻40%一50%的损害赔偿责任;
  4、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次要责任的,减轻20%一30%的损害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非机动车之间、非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按照《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各方当事人的责任,按比例分别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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