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姥姥有病,让我妈去护理,老太太不让两个儿子去,等病好了出院,让我妈自己滚,然后让两个儿子去接。然后我姥爷有病,让我爸护理。他们把遗产,房产都给儿子了,我妈一点也没有,还打我妈,我们能做点什么?是否能继承遗产,该怎么做呢?
如果老太太或者老头写字条了说房子留给儿子,那这个字条算遗嘱吗
如果是亲自书写,有签名、有年月日就算遗嘱了
所有钱都给我舅了,房子也过户了。那我们家什么也得不到?就没有一点法律空间给我们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