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祥解

我在某公司入厂时间是2010年3月29日.4月转正,5月公司为我买了五险,2011年7月15日我因提前休产假未开具请假条,但口头给人事部主人口头交涉过请假事宜,7.22公司来电以我旷工5天为名,暗示我自动离职,或以旷工开除(依据劳动法25条第二款),依我选择,如今我孕整八个多月,进退两难。牵涉生育保险。公司不给退路。我只有到劳动部门投诉我上班一年多未和我签劳动合同,要求补偿双倍工资。我这样情况真的能得到劳动部门的支持吗?《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祥解和案例!谢谢!

  胜诉没问题,这样的案件,我处理很多了!除双倍工资外,还可以申请赔偿金、产假工资、生育费用等!
  劳动案件完全可以自己处理,一样能胜诉,且劳动仲裁完全免费,希望我的回答对你解决问题有所帮助,面向全国提供远程代理服务。
  1、因为单位违法在先,你书面提出离职后可以立即走人,并要求单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资、押金、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加班工资等;从你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2、前提是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个足以证明劳动关系)
  3、申请劳动仲裁很简单:携带劳动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工商注册信息,然后去当地仲裁委申请立案就可以!立案后,你去找新工作,不耽误什么!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7-28
1.你3月底入职,4月份就应该缴纳社保,公司5月份才给你缴纳,你可以要求公司进行补缴。
2.你入职一年多,公司没和你签订劳动合同,你们已经形成了无固定期限合同,你可以要求从入 职第二个月起到入职满一年的11个月的双倍工资。
3.因为是你旷工在先,公司以此来解除劳动合同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你要确认下公司制度是否说旷工5天就要辞退),并不违反在不能在三期之内和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在这方面你没法获得赔偿的话,你就去要求获得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的吧,这笔钱也不少了。下面给你个真实案例,供参考。

问: 女职工怀孕期间旷工单位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答: [案情简介]
申请人于李某于2008年5月进入宁波市某公司从事业务员工作,双方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2010年3月10日,申请人因怀孕身体不适,在未向单位请假,也未办理相应请假手续的情况下,即开始在家休息。经被申请人多次通知,李某仍未到单位上班。2010年3月25日,因申请人旷工已超过10日,被申请人以李某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为由与李某解除了劳动合同。李某接到解除通知后不服,认为其系怀孕期间,被申请人无权解除劳动合同,被申请人的行为属违法解除。因此,李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被申请人向其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20000元。
[争议焦点]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用人单位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案件评析]
旷工是指劳动者在工作期间,没有得到约定或法定的许可,擅自不到岗位,或者超过约定或法定时间未到岗的行为。本案中李某因怀孕,身体不适而未到单位上班,其即未向单位请假,也未与单位办理相应的请假手续,其行为实际上就是旷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而被申请人与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并非属于不能与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因此,在李某旷工事实存在的前提下,被申请人依据单位规章制度与李某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并未违法。
[裁决结果]
驳回申请人的仲裁请求。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03-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实行该规定具体分析:

    工资的发放:第一个月按实际工资发放,第二个月至第十二个月按双倍工资发放,该双倍包括已发放的那部分,即相当于额外再付一次工资。

    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是包括奖金和额外补贴的: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起算时间: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次月;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次月;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次月。

    (4)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月。

第3个回答  2011-07-28
您在怀孕期、哺乳期单位是不能开除您的,去申请劳动仲裁好了,之后您再去医院开病假条,如果是北京的话规定单位必须按80%发您工资,这样算下来,你最少还能在单位领一年半的工资,到时候再让单位辞退您,还能拿到经济补偿,记着,过了哺乳期之后千万别犯连续旷工五天类似的大错了。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