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份与烟台富士康签了三方协议,但是在招聘会上签的,当时他们让学校先盖章,富士康还没有盖章,说要回公司盖,然后大概明年3月份连同正式通知书寄到学校的就业中心,目前还没有接到。招聘的主管说今年开始可能要取消违约金了,但只是可能,何况我们的三方协议当时交给他们的时候还差他们一方,后面附页还是空白的,更不要说什么违约金多少了,我想要是有违约金的话最起码要与我们商议,经过我们同意的。现在由于其他原因不想去了,不知道算不算违约,要不要交违约金(如果有违约金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