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证上的监护人是否有法律

残疾证上的监护人是否有法律

残疾证上的监护人不可以也没有权利处理被监护人的房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八条规定:
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12-27
这个是重庆的。每一个地区可能有些不一样。一、办证的法规及依据 《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重庆市关于核发管理使用办法》(渝残联(1997)43号) 二、申请对象及条件 具有巴南区常住户口、年龄在3周岁以上、符合《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自愿申请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三、需提供的资料 申请办证人本人向区残联提供户口簿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病历资料、3张正面2寸免冠近照。 四、办证流程及办理机构 1、医学鉴定 凡申请办理残疾人证的人员,需本人于每月15日、28日(国家法定节日除外)持相关材料(户口簿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病历资料、3张正面2寸免冠近照),到区残联领取鉴定表(证明),然后到指定医院进行医学鉴定。 精神残疾的人员如本人不能到区残联申办残疾人证,可由其监护人持精神病专科医院的证明(专科医院是指歌乐山、金子山、红朝房、界石等医院)、村居委会证明、病历等资料,直接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不再进行医学鉴定。 2、办证时间:经医学鉴定符合标准的残疾人,每月15日、28日 (国家法定节日除外),需本人(精神残疾的人员特殊情况下可以由监护人)持相关资料(户口簿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病历资料、3张正面2寸免冠近照、医疗鉴定证明书(精神残疾人员持精神病专科医院证明)到区残联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参考资料:免费遗产继承法律咨询就到法帮网 http://www.fabang.com/ask/browser.php?tid2=14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