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2011年中考考生家长告知书
各位家长、各位考生:
我市201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简称中考)报名工作即将开始,为方便各位家长、学生选考选报学校,特将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向您告知如下:
一、今年中考科目全市统一为: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历史与社会、体育等六科。文化课考试时间:6月23-24日。体育考试时间:4月15-30日。英语听说考试时间:5月22-23日。
二、中考报名时间:4月8-12日,考生须向所在学校(报名站)提供验证材料。4月13日上午9时至23日17时,考生上网录入本人有关报考信息。
三、凡符合在我市报名参加中考各项条件的初中毕业生,均可在我市报名参加中考。报名时:
1.深圳户籍考生除提供本人户口簿外,还须提供本人第二代身份证。
2.非深圳户籍(暂住户口)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必须符合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就读条件。学生须交验的证明材料由所在学校通知。
四、广东省已从2004年的高一新生开始,按新课程标准和新教材进行教学。广东省高考也根据新课程标准单独命题。按目前国家有关高考报名政策规定:1.广东省内户籍户口的居民才能在广东省参加普通高考。户口在外省的学生,须回户口所在省(市)参加高考。2. 深圳市外广东省内户籍的高中毕业生,原则上回户口所在市报名,如回去有困难,也可在深圳市申请借考,录取时不享受深圳考生的待遇。但在高中阶段户口由省外迁入广东省其它市的考生,须在户口所在地报考,一律不得在深圳办理借考。请户籍不在我市的初三毕业生,慎重选择在何地参加中考和读高中。(只有户籍在广东省的学生,方可以在深圳参加高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