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12-02
首先,对六楼的答案进行一下补充。我国现行婚姻法确认的拟制血亲仅限于两种情况:一是养父母与养子女,以及养子女与养父母的其他近亲属之间;二是在事实上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楼主所说的是继子女与继父母的子女之间的关系,并不是现行婚姻法所确认的拟制血亲关系。
其次,继父母与继子女如果形成了事实上的抚养教育关系,也就构成了上述第二种情况的拟制血亲关系,但其亲生子女与继子女之间无法构成法律所确认的拟制血亲关系,所以并不是亲属,不受婚姻法“五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的限制。
第三,继父母与继子女如果没有形成事实上的抚养教育关系,比如继父母在子女独立生活以后才结的婚,没有履行抚养义务,那么在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只存在姻亲关系,继父母的亲生子女与继子女之间连姻亲都不是,自然更不受婚姻法禁婚亲的限制了。
这里多嘴解释一下,法律上规定的姻亲关系包括三种,一是血亲的配偶(对于继子女来说,没有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是他们血亲的配偶,是姻亲),二是配偶的血亲(对于继父母来说,没有抚养教育关系的继子女是他们配偶的血亲,是姻亲),三是配偶的血亲的配偶(比如妯娌,连襟)。姻亲结婚不在现行婚姻法禁止的范围内,但在学理上和实践中颇受争议,有些情况下如直系姻亲结婚在实践中仍有可能被禁止。所幸继子女与继父母的子女之间不属于任何一种姻亲,因此不在争议之列。
综上,楼主所谓的“法定兄妹”,如果没有其他的婚姻禁止内容禁婚亲关系,仅从给出的血缘关系条件上来说是可以结婚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5-08-23
如果是你说的那种情况,那么从法律上讲当然可以结婚,但是出于伦理和道德上的考虑,通常社会不会接受这种比较复杂的家庭关系,结婚的时候和婚后生活也会非常尴尬,但是法律是绝对不会禁止这种婚姻,毕竟是两个没有血缘关系的人嘛。
第3个回答 2005-08-22
如果是有法律上禁止结婚的血缘关系就不能结婚,比如: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你所说的法定兄妹是不是指:因为父母重新组织家庭或者因领养而产生的兄妹的关系?
也就是法律上所说的拟制血亲关系.如果是的话,当然可以结婚.
法律上规定近亲不能结婚,主要从医学上考虑到有血缘关系的人结婚会影响优生优育.
第4个回答 2005-08-24
当然可以结婚啊,并没有违反我国的婚姻法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