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兄妹能结婚吗?

法定兄妹能结婚吗?不然有什么解决方法
法定兄妹的意思是双方的父母离婚各带子女结婚形成法律关系上的兄妹,而不是亲兄妹那种啊.
例如:离异的女人带着亲生儿子和一个带着女儿的丧偶的男人结婚,他们的孩子是存在法律上的兄妹关系.

首先给大家引入一个法律概念,拟制血亲,也就是这里提到的无血缘关系的兄妹关系就是典型的拟制血亲。法律规定的两种禁止结婚的情形(1)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自西周以来,出于伦理和生理两方面的考虑,我国便禁止同姓为婚,有“男女同姓,其生不蕃”的说法。事实上,各国法律也都在一定范围内禁止血亲结婚。因为血缘过近的亲属间通婚,容易把双方生理上的缺陷遗传给后代,而没有血缘亲属关系的人婚姻,能繁衍出更优良的后代。(2)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不断发现新的不宜结婚的病种,故《婚姻法》没有规定什么是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只规定为“医学上认为不宜结婚的疾病”,具体由行政法规或有关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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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12-02
首先,对六楼的答案进行一下补充。我国现行婚姻法确认的拟制血亲仅限于两种情况:一是养父母与养子女,以及养子女与养父母的其他近亲属之间;二是在事实上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楼主所说的是继子女与继父母的子女之间的关系,并不是现行婚姻法所确认的拟制血亲关系。

其次,继父母与继子女如果形成了事实上的抚养教育关系,也就构成了上述第二种情况的拟制血亲关系,但其亲生子女与继子女之间无法构成法律所确认的拟制血亲关系,所以并不是亲属,不受婚姻法“五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的限制。

第三,继父母与继子女如果没有形成事实上的抚养教育关系,比如继父母在子女独立生活以后才结的婚,没有履行抚养义务,那么在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只存在姻亲关系,继父母的亲生子女与继子女之间连姻亲都不是,自然更不受婚姻法禁婚亲的限制了。

这里多嘴解释一下,法律上规定的姻亲关系包括三种,一是血亲的配偶(对于继子女来说,没有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是他们血亲的配偶,是姻亲),二是配偶的血亲(对于继父母来说,没有抚养教育关系的继子女是他们配偶的血亲,是姻亲),三是配偶的血亲的配偶(比如妯娌,连襟)。姻亲结婚不在现行婚姻法禁止的范围内,但在学理上和实践中颇受争议,有些情况下如直系姻亲结婚在实践中仍有可能被禁止。所幸继子女与继父母的子女之间不属于任何一种姻亲,因此不在争议之列。

综上,楼主所谓的“法定兄妹”,如果没有其他的婚姻禁止内容禁婚亲关系,仅从给出的血缘关系条件上来说是可以结婚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5-08-23
如果是你说的那种情况,那么从法律上讲当然可以结婚,但是出于伦理和道德上的考虑,通常社会不会接受这种比较复杂的家庭关系,结婚的时候和婚后生活也会非常尴尬,但是法律是绝对不会禁止这种婚姻,毕竟是两个没有血缘关系的人嘛。
第3个回答  2005-08-22
如果是有法律上禁止结婚的血缘关系就不能结婚,比如: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你所说的法定兄妹是不是指:因为父母重新组织家庭或者因领养而产生的兄妹的关系?
也就是法律上所说的拟制血亲关系.如果是的话,当然可以结婚.

法律上规定近亲不能结婚,主要从医学上考虑到有血缘关系的人结婚会影响优生优育.
第4个回答  2005-08-24
当然可以结婚啊,并没有违反我国的婚姻法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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