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公租房后,户口迁了怎么办?

2013年以“来郑务工人员”身份申请了郑州的公租房,后来户口从老家迁到了郑州单位的集体户口,当时问房管局人迁户口有没有影响,他说没关系,到时候补充资料就是了。等了两年,现在突然说不行了,外地户口跟本地户口申请的系统不一样,不能变更,必须退出然后以郑州户口的名义重新申请。
想请教知情人,一定要这样搞吗?这样的话两年真是白等了,伤心欲绝啊!什么奇葩政策,太不人道了!有没有别的解决办法?

需要重新申请。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扩展资料: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三十五条 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不予受理,给予警告,并记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

以欺骗等不正手段,登记为轮候对象或者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记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

登记为轮候对象的,取消其登记;已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责令限期退回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并按市场价格补缴租金。

逾期不退回的,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承租人自退回公共租赁住房之日起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共租赁房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1
之前是公租房跟户口不挂钩,即使期间变更了也没事;但是现在公租房申请期间户口变更就要重新申请,硬性规定,没办法。追问

那就没别的办法了?要是把户口再转回去呢?等了两年,不然就白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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