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招生:
又称自主选拔,是高校选拔录取工作改革的重要环节。2003年,中国教育部开始推行自主招生,结束了此前高校只能在每年同一时间招考的历史。通过高考自主招生笔试和面试之后,可以得到相应的高考降分政策,一般通过考试后招生学校会与其签订招生考试合同,签订合同后,一般可享受降低十分至几十分录取的优惠政策,另外还有专业选择方面的优惠,具体合同要与学校谈。
自主招生特点:
(1)自主招生录取人数控制在试点学校本年度招生计划的5%以内,招生的名额用学校预留计划,不占用分配给各省市的招生计划指标,既保护了各地报考院校的优秀考生,又不损害本省市其他考生的利益。
(2)被预选的考生可获得政策性保护,即使高考分数未达到该高校在当地的投档线(般在投档线下20分以内),仍有可能被录取。
(3)招生高校制订自主招生录取方案,并纳入招生章程,向社会公布。各高校自主招生方案主要包括如下内容:① 招生对象。一般要求是具有超常的创新和实践能力、或在文学、艺术、体育等方面有特殊才能;或综合素质名列前茅等;② 招生范围。一般指定在部分省市自主招生,许多自主招生学校已将招生范围扩大到全国各地;③ 招生程序。学生本人申请,相关学校或教师推荐也可自荐、试点院校测试并认定为自主选拔录取人选;
自主招生流程:
(1)招生简章发布。
(2)推荐材料递交。
(3)材料审核。
(4)参加笔试。
(5)进行面试。
(6)加分通知。
(7)参加高考及录取。
(8)面向社会公布
自主招生又称自主选拔,是高校选拔录取工作改革的重要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