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梅州户口,在东莞中考需要的条件:在东莞市有初中阶段三年完整学籍,其父母双方或一方经我市相关职能部门认定在东莞市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连续持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满三年或以上、按国家规定在我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三年或以上。
二、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高中阶段升学考试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13]43号)规定:
第四条 在我市初中应届毕业的随迁子女,均可在我市报名参加高中阶段升学考试,该学业考试成绩作为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依据,报名办法与本市户籍考生相同。
第五条 在我市报名参加高中阶段学校升学考试的随迁子女,在填报志愿时,均可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需报考普通高中的,于每年3月到居住地所在镇街新莞人服务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及有关证明材料。有关部门负责审核确认报考普通高中资格,具体认定细则由市教育行政部门与市新莞人服务管理部门另行制定。
第六条 随迁子女报考我市普通高中需具备以下条件:具有我市初中阶段三年完整学籍,其父母双方或一方经我市相关职能部门认定在我市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连续持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满三年或以上、按国家规定在我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三年或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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