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法院已通知,但不来拿传票怎么办呀

如题所述

  离婚法院已通知,一方当事人不来拿传票,法院可以采取送达的方式下发传票。
  如果当事人不依照传票标注日期参加庭审,法院可以依法拘传当事人到庭。
  《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六十二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第八十五条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
  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八十六条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
  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第一百零九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6-05-10
哪方不去拿传票追问

被告不去法院拿传票,但法院已通知到被告,法院下一步该怎么办,被告不去法院拿传票就离不了婚吗?

追答

不会的额,实在是找不到人,可以向社会公告送达文书的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