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一家老人过世了,留下5万元现金和一套房子,家有5兄妹在老人家后事办理后坐来下一起关于遗产做出分配,由老大主持.5万元现金由4个兄妹平分,房子分给老二,并拿出5万元现金买下了这套房子.当时由于老二考虑到兄妹之情也就没有写下什么字据,房产证暂时放在小弟那里,因为差小弟的1万元钱.事情到了2007年旧城改造这套房子升值了,拆赔款30万元,那几兄妹不干了提出分钱,老大说了当时已卖给老二了在升值也是老二的.可老三和老四不干要打官司分钱,当时在地区打官司打赢了,老三老四不服打到中级法院去,这时小弟提出了一个伪证中级法院在当事人没到场的情况下给判了,传票也没送达,官司打输了,那老二肯定也不服还想把官司给打下去,只是想问这个官司还能打吗?胜算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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