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办的是中长期贷款,也就是5年的贷款。因为有随借随还的功能,所以我的单笔贷款期限弄的是6个月的,并且就快要到期了。但银行的客户经理却打来电话,说是我这个6个月的贷款到期后,银行方不再给我放款了,理由是我的帐都没有在民生走,也就是存款额度不足....令我困惑的是,我和银行签的不是5年的合同吗?怎么中途就要单方面收回贷款呢?当初也没提到要存款的啊...----------------------------------------------后来,我往帐上打了较多的款,也就是配合银行做出个存款额度的东西,可是结果却又被告知,即使到期后再给我放款的话,利率方面也要往上调,大约调高30~40%。当然,现在银行缺钱的事,我是明白的,我不明白的是与银行所签的合同完全没有意义吗?它喜欢怎么玩就能怎么玩吗?
一、民生银行贷款具体的资格条件有:
1、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借款人及其家人,均无不良信用记录;
2、拥有或控制某经营实体,如个体工商户、中小企业等,经营实体无不良信用记录;
3、家庭实物净资产不低于50万元,实物净资产如没有贷款的房产、汽车等;
4、若从事生产经营投资活动(包含承包、租赁活动),原则上需要拥有三年以上行业工作经验,并在民生银行机构所在地有固定经营场所且连续经营二年(含)以上;
5、原则上需要具有民生银行机构所在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并拥有固定住所;
6、在民生银行开立有个人结算账户,借款人的经营实体在民生银行开立有企业结算账户。
二、银行在办理贷款业务时,特别审慎,注意防范和控制贷款风险。由于投资担保公司拥有一定数量的担保资金,具有较强的补偿能力,因此,担保机构有较高的信用等级。
三、中小企业由其做担保,能有效地分担银行的贷款风险,有利于增强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的信心,从而解决企业、银行借贷难的问题,促进资金融通,有效地促进国家经济的发展。
扩展资料:
作为一个中介,担保机构发挥着桥梁作用,它不仅为银行、企业牵线搭桥,而且代银行审查企业、监督企业、代企业向银行提出申请,办理相关手续,积极而有效地发挥了为银行、企业服务的目的,使银行、企业有更多的人力、财力和时间发展其他业务,从而有效地促进其发展。
由此可见,担保体系的建立,使中小企业有了稳定可靠的信用系统,有利于在一定程度上给中小企业解决贷款难的问题,帮助中小企业缓解资金压力。同时,又可以帮助银行按照贷款的“三性”经营管理原则实现经营总目标,并使银行的贷款更为安全、有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民生银行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