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中介看了套房子,那天约房主见面后签了居间合同,交了一万定金,但之后发现那面太吵闹了,就改主意不想买了,但是房主和中介不同意,那样我的定金就要不回来了。 那天签合同是房主妻子去的,签的却是丈夫的名字,留的电话也是丈夫的,按的手印是妻子按的,妻子的名字可能并不在房本上。请问这份合同还有法律效力吗?要是没有我的定金是不是就可以要回来了。如果合同有法律效力,那我还有什么方法把定金拿回来。
我们买房的时候是不能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