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1-04-25
伪造房产证属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是指非法制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2个回答 2020-06-08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扩展资料
案例: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在被多次催要还款后,自认为聪明的周某想到一个长久的“拖”字方式,那就是伪造一个房产证抵押给债权人。濉溪县检察院以周某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提起公诉,近日,濉溪县法院判处周某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周某于2013年向案外人刘某借款9万元,赵某为担保人。周某因不能还钱,赵某作为担保人向刘某还款本金加利息共10万元,后周某一直未将已垫还的10万元还给赵某,赵某多次向周某催要钱款。
2016年6月,周某通过路边小广告找到的联系方式,指使他人(信息不详)为自己制造了其位于濉溪县供销社家属楼302室的房产证,房地权证濉房字第2014001***号,并抵押给赵某但未登记,称一个月内还款,到期后周某仍无钱还款,赵某遂到濉溪县房地产管理局查询,得知周某抵押给其的房产证是假证。
2018年1月30日,经濉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不动产登记系统,截止2018年1月30日16时许,周某持有的房产证信息与查询结果信息不符。2019年3月21日,公安机关接受赵某提交的涉案房地权证一本。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周某指使他人为自己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其行为已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周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周某到案后如实供述所犯罪行,依法从轻处罚。
根据周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以宣告缓刑。综合以上情节,法院对周某作出上述判决。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淮北一男子伪造房产证抵债
被判拘役五个月
第3个回答 2018-06-11
1、既犯了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又犯了诈骗罪
2、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诈骗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如果把钱退了,属于认罪态度较好,造成后果较轻,可以酌定减轻刑罚。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8-06-11
触犯伪造国家证件公文印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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