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1-01-26
谈书墨?
和那样的男子在一起的定是个神仙般的人物!
人生真奇妙,在小小的南京城居然有这么一户人家,不知道是怎么过日子的,像她和夏静生一样吗?
此时,夏静生正坐在偌大的会议室里讨论“阳光小镇”的建筑材料竞标议案,临近结束, 手机开始振动起来,能这时发短信的也只有某个呆子了,他叹了口气,悄悄在桌子底下拿出手机。
果然是熊晓苗的短信:小静先生,告诉你件事,我今天帮个极品捡到手机,他还给了我手机号的!好人有好报吧!”
笔擦过柔软的纸面,他看着短信竟能够想象出她说着这段话的语气,严肃的会议似乎不那么枯燥了,眼角轻敛,嘴角愉悦的扬起,长桌下,长指灵活的动了起来。
发的时候突然觉得和她来到了大学时代,坐在一排排的阶梯教室中,躲在桌下商量着中午吃什么种种的话题,笑容不知不觉的扩大。
顾思远坐在旁边,看了个七七八八,咳了一下,不怀好意的笑着。
夏静生抬头,桌下踢了顾思远一脚,台面上一张清俊的脸却风平浪静。
大家正交头接耳的讨论议案,他也是懂分寸的人,伸了细长的指,握拳,低了头,镜片掩住垂下的眼睫,轻咳两声遮了笑意。
很快,他又抬了头,弯了指节敲了敲桌面,清脆的声音一下子引回了注意力,温文一笑,镜片下眸子里却精光毕露,很清晰却不急不慢:“最后,大家对于这份议案……”
精英小白的定义就是,玩乐归玩乐,什么事情都懂得分寸,还有要立即进入状况。
熊晓苗收到短信,乐滋滋的立即打开:“早点回家,电话删了!”
“哈”她一下子就笑了起来,还是她家夏静生可爱,她还没告诉他只是张卡片而已,算了,卡片还是随手丢放吧。
这样笑着一抬首,正好对上迎面走来的两个美女。
笑容来不及收,正对上人家,其中一个谩蹀表情的转了视线,
熊晓苗摸摸脸,唉,就是这夏静生,自己都被人认为是精神病了。
管她呢,拎了包包,往前走。
每一天每一天,我们都带着自己的故事与一个又一个的故事擦身而过……
当然夏家的故事当然还在继续,例如此刻……
漆黑的夜里,传来几声楼下猫儿烦躁的发情声,害羞的月儿掀了薄纱遮了半边脸蛋,
卧室里,开了昏黄的壁灯,
男子的声音,温存的惹人心醉,他说:“熊晓苗,给我上!”
女子的声音,坚定的让人懊恼,她说:“不行,就不行!”
他有点耐不住性子的,低吼:“不行,也得行!”
她才不管,坚决极了吼回去:“我管你,就是不行!”
半晌,“磕”的一声闷响,“哎呀”一下女声叫。
男声又响起:“你要怎么样才给我上!”有点无可奈何,有点纵容。
女声得意的响起:“要说‘女王,给我去上’!来,说一遍!” 隐隐带了嬉笑。
很久,男声响起:“熊晓苗女王,给我去上!” 前句讲得咬牙切齿,后句基本是吼的!
熊晓苗说:“好!”扑到床上,搂了阿蒙,“哈哈”笑,
夏静生不理她,不急不慢,摘了手表,说:“是你说的,明天就给我上班去!”
揉了阿蒙的肚子,她直点头说:“好,好,你都牺牲那么大了!”
他在心中无视她的后半句,拿了睡衣,看到她一副傻乐得劲儿,又不甘心,俯身狠命揪了把她的脸蛋,才进了洗手间。
夜慢慢的凉,灯光依旧昏暗,化妆台上,落下个眉钳闪闪发亮,他在洗手间里勾起嘴角,她在床上“咯咯”傻笑,抱了阿蒙,嘀咕:“上班就上班,总算换我赢了把!”
当然熊晓苗的上班也不可能是规规矩矩到夏静生的公司报到,她也不是没脑子的人,费了点劲儿推了那师兄的工作,拨了电话给曾经带她的印度老头,聊了些近况,老教授一听她现在待业在家,简直觉得是奇耻大辱,训了她一顿,发了邮件给她,让她到省人民医院报到。
熊晓苗有点尴尬,明明是前几日才去过的地方,但这次去不同,是参加了某教授的课题,帮医院做系统维护的。
印度老头在让她选论文题的时候就说了,现在的信息系统最前沿的是两块,一块是和财务金融结合,一块就是和医疗系统结合,把电脑科□用到救人治疗方面。
某宅女的生活正式结束,拿了教授的推荐信,从基本的开始了解。
其实熊晓苗的工作倒也轻松,一整天都是呆在电脑中心里,回答回答教授的问题,和同事寒暄一把,打了个哈欠,这就是她为什么不喜欢去外边工作的原因。
快下班的时间,熊晓苗发了短信给夏静生:今儿本小姐请吃饭。
抽空去了趟洗手间,巴了巴自己的爆炸头,拿出口红来,滑腻的在嘴上绕了一圈,再抿下,对着镜子里粉嫩的唇咧嘴微笑。
熊晓苗虽然内心里是个强大的宅女,但出门了还是得注意形象的,得体的妆容在外国是必修的一课。
伸出小小的尾指压了压唇,感觉良好,化妆品的功效不仅仅使一个女人外表看起来强大。
踩了黑色的高跟鞋,挺直背,“蹬蹬”的走过走廊。
结婚明明都那么久了,她却是第一次主动约夏静生吃饭,突然觉得像是久违的约会,相信自己是美丽的,但又觉得少了点什么,害怕有一点点的失误。
五点后的南京城,广州路口车辆开始汇总,私家车开始不耐的鸣笛,绿色,蓝色的公交车一辆接了一辆的在站台边停靠,旁边的一个中学放学了,学生潮一下子涌出,男生叫嚷着,女生嬉闹着,偶尔有一两对小情侣走出来,保持距离的站着,脸上却是说不清的暧昧。
熊晓苗站在路边,不停的换着脚,穿了一天的高跟鞋,脚趾和脚后跟都有点吃不消,收到夏静生的电话,堵车了开不过来,两人只好约了在湖南路的地铁见。
熊晓苗半天都拦不到车,心一横只好挤公交,再换地铁,一路折腾,脖子里起了一圈细密的汗珠。快下地铁了,她对着漆黑的车窗晃啊晃,佯装不经意的瞄眼自己的脸庞,再伸出手来,快速巴了巴自己的爆炸头,门一开,跟着人流往外冲。
夏静生永远都是最好找的那一个,做在最靠里的休息区里,墨黑色的竖纹西装,休闲的没系上扣子,露出里边炭黑的浅口V领针织衫,她前几日逛街兴起帮他买下的,没想到他倒搭配的相得益彰,深色的渐变,称得他白皙的面庞更加立体。
夏静生似乎无论在哪里都是能沉浸在自我世界中的那种人,叠了膝盖,手掌放在膝上托了PDA,低了侧脸,专心的看,无边的眼镜没摘掉,倒显得优雅无比。
瞥到熊晓苗的高跟鞋进入视线,他收了PDA,抬起头来,轻轻一笑:“来啦?”
想到是正式的约会,熊晓苗直觉得这夏静生这时特别的帅,心怦怦跳,想也没想,接了句:“来了。” 说完看夏静生戏谑的笑,这不废话吗!
加了句:“打不到车,我坐车换地铁来的”又问:“等了很久?”
夏静生站起来,握了她的手,低低笑,说:“没事。我也就等了一会。”
很久后,她明白,他说:“没事。我也就等了一会。”无论是多少次,无论是多久,他都是这么说的。
一会儿,两人都笑起来,这样的对话太不适合他们。
熊晓苗拉了他大步走,都老夫老妻了,心跳也只是一下下,很快的习惯了,问:“到哪吃?”
脚有点疼,最好赶紧找个地方坐下来。
夏静生却在后边拉了她,盯了她背一眼,促狭的笑了笑,问:“熊晓苗,你到哪去蹭的,一块灰!”
熊晓苗不信,夏静生老是喜欢和她做对,瞪了眼说:“不可能!”
夏静生笑,伸出手来,拍了拍她背后,把手掌伸到她面前。
熊晓苗低头一看,果然,他圆润的指尖上有白色的粉末,有点懊恼,今天穿的是黑色的短衫外套,还不知道脏成什么样了,全他被瞧去了。
医院里也没蹭什么啊,想了想,“啊”了一声:“我做地铁的时候,看见只有一个空位就坐过去了!”当时也有人站着不坐,她腿太酸了,想也没想一□坐下,定是那时蹭来的。
换了个脚,巴巴后背,尝试去掸掉。
夏静生眼镜下大眼睛眨啊眨,嘴角直乐,说:“没人坐的,嘿,就你坐!”这熊晓苗懒得出奇了。
见她伸了个手猫了半天了,还是拍不掉,抓了她手,索性自己帮她掸了两下子说:“这衣服吸灰,回家再弄!”补上句:“没事,看不出来!”
熊晓苗就自我催眠看不出来,看不出来,跟着夏静生往外走,越走越慢,脚后跟火辣辣的疼,蹬了蹬鞋子,很受罪,恨不得把脚扛头上走了。
夏静生走前边,问:“吃泰国菜?”一偏头,看见熊晓苗的熊样,皱了好看的眉,问:“脚疼?”
熊晓苗脚是疼,但有不想错过这次,难得她和夏静生不吵嘴,两人在一起像回到初初约会的时候,摆摆手,她说:“不疼”翻了包,抽了纸巾出来,弯了腰说:“等下,我拿纸垫下!”
就准备脱鞋。
倒是夏静生看了她扯了鞋子,直抽凉气的样,实在受不了了,一把抓了她鞋子,蹲了修长的身子,硬了声说:“上来,我背你!”
这时,下班的人潮已经疏散了点,湖南路地铁的出口隧道没太多的人,自家老公,用惯了,她也不客气,猴上宽厚的背,自动调整个姿势。
夏静生托了她起来,把高跟鞋递给她,数落:“出来时换双鞋!”
熊晓苗摸了把他的脑袋,嘻嘻笑:“不要,不配衣服!”
想想又有点懊恼,明明做了最好的准备,不是衣服出问题,就是鞋子有毛病,难道她熊晓苗和他夏静生注定就那么坎坷?
她不知道的是,大多女生都是如此,预期了最美丽的自己,最完美的约会,到了最后总有点小毛病,偏偏就是这样的不完美从在回忆里变得灼灼发亮,让人想起那样的青涩,傻傻一笑。
只不过熊晓苗的不完美比较痛苦……
地铁的出口,是很长的台阶,熊晓苗挣扎着要下来走,夏静生一掌拍了她□:“别乱动,怕你老公辛苦,就记得回去减肥!”露了调笑。
熊晓苗红了脸,掐了他脖子,手在他口袋里摸了把,掏出两颗柠檬软糖来,问:“小静先生,不去吃饭了?”
剥了糖,吃了吧唧吧唧的。
夏静生“哼”了一声:“你这样子,回家吧!”
台阶一层层的上去,秋日天黑得早起来,盏盏街灯把路面晕成澄澄的黄,远处的玄武湖碧波一片,灯火通明,江苏展览馆玻璃的外壁反射出夜色的光来,微风把树叶吹得“沙沙”响,嘴里弥漫着甜甜的柠檬香。
她趴在他肩上,撩了他已长长不少的刘海,轻轻说:“背背驼驼!”
儿时,她猴在父亲的肩上也是这么说的,呢侬的南京话。
他低了颈,她的碎发钻入脖子里摩得他微痒,听着她手里皮鞋随着他的颠簸的“嗒嗒”撞击声,低低的笑。
还剩一颗柠檬糖,她在他嘴边晃了晃,说:“小静先生吃吗?”有点得意。
他没好气说:“不吃!”知道她是故意,他说吃就逗他!
她不甘心又问:“吃吗?”带了哀求。
他坚持,抿了嘴:“不吃!”
“吃吧!”
“不吃”
“吃吧!”
“吃”
“嘿嘿,不给你吃!”
……
恋爱中的人总是抱怨生活过于平淡,吃饭,逛街,上网,再无其它,没想到偶尔为之的举动却能带能意外的惊喜,意外的发现对方又耀眼起来,甚至再次燃起喜欢之心,关键是--有没有那心思,做或不做?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