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届生签约后如果考上研究生可否解约?

我是2010年夏季毕业的,找了工作,2011年1月参加研究生考试,但是在毕业前已经和一个单位签了合同,如果考上研究生的话需要付违约金吗?貌似我已经不算应届毕业生了

首先,解除劳动合同产生的一系列法律关系、法律责任,跟劳动者是否属于应届生、是否因为考取研究生而提出提前解除合同无关。
下面我解答一下关于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的问题。
一.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作为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没有重大过错的情况下,有权提前30日(试用期提前3日)向用人单位提出离职申请。自离职申请送达之日起满三十日,既视为生效,无论用人单位是否同意。也就是说,提出离职30天后,你就是自由人,如果单位不放人、不办离职手续等,你就可以持相关证据材料到当地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
二.劳动合同法,对于因劳动者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而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的情形,进行了严格规定。只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劳动者须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1.劳动者入职前由单位出资,进行专业技能培训,签订培训协议,约定服务期,在服务期未满的情况下离职,违约金按照相关标准计算、支付。2.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或追加竞业限制协议,劳动者在职期间违反该条款或协议,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除以上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只要以“违约金”为由限制劳动者择业自由,都属于违法行为,同样可以到劳动监察投诉、产生争议的,到劳动仲裁申请调解、裁决。

另外,在我平时工作中,常见用人单位的一种“伎俩”,在劳动合同书的补充条款那个空白栏,填上类似于“如乙方在合同期内提出离职,须向甲方支付**赔偿金、违约金”等。这些虽然经过劳动者签字,但是此类条款本身是与法律相违背的,所以,只要你没有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培训协议,就不用惧他,放心大胆的辞职!
另外,提出离职,要留下相关的证据。当面送达需要对方签字或盖章,留一份复印件。如果对方不签收,可采取邮寄的方式送达,将邮寄凭证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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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2-18

第2个回答  2011-01-14
不用付违约金吧,就按照一般的劳动合同解除就好了呀,根本不用提“研究生”的事情。
第3个回答  2011-01-14
这个恐怕得看你签的合同上有没有相关的规定吧,有没有违约金条款以及其他考上研合同就作废的规定什么的,这个与你是应届生还是往届生没有关系吧,关键是在合同本身。
第4个回答  2015-11-03
可以解约。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作为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没有重大过错的情况下,有权提前30日向用人单位提出离职申请。自离职申请送达之日起满三十日,既视为生效,无论用人单位是否同意。也就是说,提出离职30天后,你就是自由人,如果单位不放人、不办离职手续等,你就可以持相关证据材料到当地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然后,拿到档案等相关手续到学校报到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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