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和我借15万元钱,把价值20万左右的车抵押给我,他的车是一次性付款的,没有贷款,他把车子和行驶证,合格登记本都一起给我了,写了一份协议,内容就大概是和我借钱,把车抵押给我之类。但是没过户到我名下,也没有做抵押登记。
请问如果他不还钱,我应该怎么做?可以把车直接变卖吗?应该不行。那如果起诉他,法院是会直接拍卖此车然后把钱给我,还是直接把车子判给我?
另外还有,如果他在把车抵押给我之前,也欠了别人钱,那别人起诉他,法院会怎么对待他这辆车?如果我不知道别人起诉他,法院会不会直接让法警找到我直接把车收回查封拍卖?
如果我和别人同时起诉他呢?这种情况又怎么算?
请问nixx003,他在把车给我之前欠别人的债务真的没有影响吗?我觉得如果别人先起诉他,法院查到他名下有车,应该是可能财产保全,会查封的吧。我如果不面对法院,就是你说的所谓“装傻”,虽然车在我手里法院不知道下落,但是我的车不是差不多成了黑车了吗?开也不敢开,卖也没法卖。不是成了废品了呀。如果我也去起诉他,告诉法院他欠我钱,他的车在我手里。法院估计会把车拍卖,然后把钱给我们两个债务人平分吧?甚至有可能先把这个钱优先赔给另一位债务人,因为是先欠了他的钱,我的钱是后面才欠的。您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