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今年的应届毕业生,有些关于三方协议的内容与劳动合同的东西想咨询一下大家。
现在临近毕业了,公司老是催我回学校把公章盖好后交给公司。
我的户口所在地,所就读的大学,以及现在正在实习的单位都是同一个城市。
就业协议是签劳动合同前一定需要签的吗?公司的人力资源部的人说一定要签就业协议..不然的话让我考虑考虑,是否愿意继续留下来.
我看到学校发的协议内容..有一条是有关服务期限的,然后违约金什么的..
因为我打算工作一年后继续升学,不希望有资金上的纠纷.所以请求大家的帮助!
问题1:服务期限是由我们双方协商的还是由公司单方规定的?一般期限是1年还是3年?
问题2:当我拿到毕业证之后,签订劳动合同后,这份三方就业协议是不是自动终止,里面的服务期限是否不继续生效了?
问题3:如果就业协议书签订的是3年,劳动合同同样是签订3年的话,如果明年的6月份我提出辞职,那么,我需不需要付违约金?
假使我明年这个时候选择了继续升学的话呢?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追答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个人和用人单位签署劳动合同后,如果个人提前30天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申请,只要按照单位的要求完成工作交接,是不涉及支付违约金的。当然,还是建议你辞职时一定要和单位协商好,一方面要把辞职的理由讲充分,一方面把自己以前承担的工作尽可能做圆满。总之,采取软处理方式比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