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感情破裂,男方不肯离婚怎么办?

我和我老公是经人介绍认识的,我是独生女,他当时答应来我家做上门女婿,讲好以后孩子跟我姓,婚后两个月怀了孕,怀孕期间就已感情不好,男方没对我和孩子的营养负任何责任,孩子出生半个月就为了孩子性氏闹翻了,他把自己的衣物之类所有东西收拾走了,他就是不肯离,后没交给我方任何费用及孩子生活费。请问我该怎么处理此事,我要坚决离婚

  去法院起诉离婚呀。这是我抄来的《婚姻法》关于通常离婚问题的规定,希望对你有用:
  1、关于离婚的条件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
  2、关于孩子的抚养及抚养费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3、关于共同财产的分割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一般情况,结婚后婚前彩礼作为共同财产处理,不能要求退还,如果没有结婚,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彩礼。
  4、关于离婚的程序、所需证件及费用
  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那么应当通过诉讼离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监禁1年以上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一审一般时6个月,二审时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半年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应当判离。诉讼离婚的诉讼费用如果不涉及到财产分割一般是50元,有财产分割的话,按照财产比例交费,具体可参照《诉讼收费办法》。追问

我和他已经无法沟通了,所以我已换了号码,我们已经没有直接联系,不晓得他人在哪里,我应该采取什么措施

追答

你不用联系他,直接去法院起诉呀,法院会想办法找他的。但不一定第一次诉讼就能离成的。
你为什么要急着离婚呢?急不来的。

追问

因为我觉得这样拖着很不是舒服。想起有这样一个人就好讨厌,想尽快与他脱离关系。不要与这样一个人有任何瓜葛。。难道至少要两年吗

追答

应该不用两年的,你点去诉讼。离婚案件一般适用简易程序,最长不超过3个月;如案情复杂适用普通程序最长不超过6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半年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应当判离。这样算的话,不用2年的。
你调整好心态吧,不用为这种事情烦心。

追问

谢谢`。~

追答

不用客气,多保重身体,把精力放在照顾孩子上吧。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1-01-03

第2个回答  2020-03-23
第3个回答  2019-11-18
只以感情不和为理由通常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但分居两年以上,通常是法官认为感情已破裂的依据;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就必须证明自己抚养孩子比对方抚养对孩子更有利,包括物质和精神两方面
第4个回答  2011-06-15
1989年12月13日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⑿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⒀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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