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故意假装闹事,引导要求企业开除她,就为了能获得劳动法规定的赔付金,怎么处理?

我公司2010年12月向劳动局聘请下岗再就业的本市户口人员,签订了劳动合同,其中有一名员工,从签完合同后就开始和其他员工吵架,闹事,后来跟领导吵,问其究竟,她的理由是希望装疯装傻,吵到企业开除她,这样她可以获得劳动法规定的,企业开除员工要赔偿一笔钱。今年3月份我们将她调离了另一个部门,为了感化她,还给她适当加了工资,她又开始经常找茬冒犯同事领导,今天她找领导提出,“我乱说话的破坏力是很大的,我是故意这样吵吵闹闹的,我的其她姐妹在其她企业里面被开除都获得几个月的赔偿金,我也想要,劳动法没有规定说话说的不好会被开除,我每天吵,吵到你们忍耐不了,希望你们开除我,你们和我签了一年的合同,算算总共要给我一年的工资,还不如现在开除我,只要赔付3个月的工资给我,对于你们也划得来,我拿了钱就走人,你们也好过了。”她三番五次提出企业开除她的要求,请大家帮忙,对于这种从一开始就预谋签完劳动合同,就不是来好好工作的,故意引导企业去开除她的情况,应该怎么处理?

这个是没办法的,劳动合同规定只要是公司开除员工,要对这个员工做出赔偿,赔偿按照没在职一年赔偿一个月的工资来支付。要是你不开除她,那只能养着她,直到劳动合同自动解除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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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5-23
不知道你们制度如何规定的。这类情况,累计一定程度之后,可以按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予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支付任何赔偿金。但前提是你们的制度有约定,而且须把程序做足。例如累计三次因违纪被警告即视同严重违纪之类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5-23
要看你公司里规章制度里有没有明确规定,在上班时间内打架闹事开除处理的规定,要是有开除就没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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