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同期内我想辞职 不干了,有没有什么双倍工资的啊?
或者是被辞退?有没有双倍工资?
最好简明了一点告诉我 合同期内辞职可以享受什么待遇?
合同期内被辞职可以享受什么待遇?Thinks
合同期内被辞职即被用人单位辞退,用人单位应正常支付职工在岗期间的工资,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合同期内辞职,则用人单位正常支付职工在岗期间的工资即可,无补偿金。
1、《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扩展资料: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员工离职需提前30天以书面的形式告知公司,试用期的话则是3天,这也就决定了劳动者不能想走就走,若是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的流程走就擅自离职的话,很有可能要承担因擅自离职而给公司的经济损失。
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规定,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依法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和经济补偿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支付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参考资料:人大官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工资正常结算。
但劳动者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按照规定程序经行单位不会扣除工资。否则单位有权扣发工资,并追偿损失。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扩展资料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参考资料来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