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有关保证合同的问题

甲借款给乙2万元,由丙作保证人。丙与乙之间签订保证合同,未通知甲。后乙与甲协商变更借款数额为3万元。借款到期后,乙无力偿还借款,为此发生就封,则()
A 丙应该承担2万元的保证债务
B丙应该承担3万元的保证债务
C丙不应该承担保证债务
D丙承担保证债务后有权向乙追偿
我很奇怪保证合同不是保证人和债权人之间签订的吗???

本人认为应该选C。
保证人一般是指用人的信用来担保债务人的债务,向债权人出具的保证。
此外保证人分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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