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是一个工厂的业务员。收入来自基本工资和提成。
2:我厂是一般纳税人。
3:我的工资表上每个月都是1400块钱。这1400就是我的基本工资。
4:厂里每个月为我缴纳五金大约500块。
5:现在我每个月能拿30000提成。
6:财务叫我拿一些消费发票(比如车票 住宿 餐饮 购物等均可)去抵税,她说不然要扣很多。
7:但是每次拿提成的时候,我的提成并不出现在账目里面的。是老板直接给我现金的。我在想既然没出现在账目上,为什么公司要交税呢?
8 :假设我实际收入是30000+1400=31400 适用个税税率25% ,我拿2000的消费发票去抵税,,那么最后 公司给我多少钱?
以上问题,烦请懂行的人详细解释一下,我真的很糊涂,为什么公司做账没这么多工资的 还要交个人所得税呢?
回答详细的 得分。谢谢。
是许多单位的避税方法,是违法的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个人取得的全部收入,包括但不限于津贴、补贴,无论现金还是实物形式,都要合并当月工资薪金缴纳个人所得税。
近几年,出现了利用各种各样的发票,例如:餐票、停车票、加油票等,用报销的方式,抵减个人收入的情况。
比如,该人工资1万2,其中1万发现金,另外2千个人可以持上述发票到财务部门报销,以实现隐匿收入,少交个人所得税的目的。这里抵减的是收入,而不是抵个税。
这种情况属于虚假申报,逃避纳税。个人有逃税的法律责任,单位有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风险。稽查查到是要处罚的。
哦 ,等于拿2000发票 就减少2000个人所得税,拿3000就减少3000税钱??我还以为是拿X元的发票,仅仅是(工资-X)再计算税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