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誉
商誉(Goodwill)是能使企业中的人、财、物等因素在经济活动中相互作用,形成一种 “最佳状态”的客观存在。
“三元论”
商誉的“三元论”:关于商誉的本质,比较权威的观点当属美国当代著名会计理论学家亨德里克森在其专著《会计理论》中介绍的三个论点,即好感价值论、超额收益论和总计价账户论。这三个论点称作商誉的“三元论”。
好感价值论
好感价值论认为,商誉产生于企业的良好形象及顾客对企业的好感,这种好感可能起源于企业所拥有的优越的地理位置、良好的口碑、有利的商业地位、良好的劳资关系、独占特权和管理有方等。
由于这些因素都是看不见摸不着,且又无法入账记录其金额,因此商誉实际上是指企业上述各种未入账的无形资源,故好感价值论亦称无形资源论。
超额收益论
超额收益论认为,商誉是预期未来收益的现值超过正常报酬的那个部分。这里的超额收益应该是指在较长时期内能获取较同业平均盈利水平更高的利润。商誉是与企业整体结合在一起的,无法单独辨认,但企业一旦拥有它,就具有超过正常盈利水平的盈利能力和服务潜力.因此,它的价值只有通过作为整体所创造的超额收益才能集中表现出来。
总计价账户论
总计价账户论,也称剩余价值论。这一论点认为商誉是一个企业的总计价账户,是继续经营价值概念和未入账资产概念的产物。继续经营价值概念认为,商誉本身不是一项单独的会生息资产,而是实体各项资产合计的价值(整体价值)超过了其个别价值的总和;而未入账资产指的是诸如优秀的管理、忠诚的客户、有利的地点等。
“三元论”分别从不同侧面描述了商誉的本质。好感价值观是从资产的角度定义商誉的,但它仅仅列举商誉的种种特质而难以解决其计价问题。另外,这一观点笼统地认为商誉是一种未入账的无形资源是不够妥当的,因为,按照现行惯例只是自创商誉不入账,而外购商誉(合并商誉)则入账。超额收益论是一个比较流行的观点。阎德玉(1997)曾指出:“超额收益论的科学性在于:该观点把握了商誉作为资产的基本条件——经济资源、获利潜力、货币计量三要素。 不足之处在于:该观点对商誉科学定性后,相关理论研究没有跟上,加之其他两个观点同时作用的干扰,使得商誉定性理论本身缺乏根系理论的支持,对商誉会计实 务指导作用显得软弱乏力。”此外,商誉一定会产生超额收益,但企业的“超额收益”是多种因素作用的结果,必须剔除一切非正常的和营业外的因素,以免歪曲商誉的价值。总计价账户论是从方法论的角度说明商誉的计量方法,而不是定义商誉。企业总体价值的估计误差、单项资产的高估或低估,都会被挤到商誉中, 因此,商誉容易成为一个“调节阀”,承受着一切主观因素的影响。
核心商誉论
核心商誉论: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于1999 年9月7日公布了一项征求意见稿,首次提出了“核心商誉”(core goodwill)的概念。
FASB认为,商誉可描述为由六个要素组成:(1)被收购企业净资产在收购日的公允市价大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2)被收购企业未确认的其他净资产的公允市价。(3)被收购企业存续业务“持续经营”(going-concern)构件的公允价值。(4)收购企业与被收购企业净资产和业务结合的预期协同效应的公允市价。(5)收购企业由于计量收购报价的错误而多计量的金额。尽管在所有现金交易中的收购价格不会出现计量错误,但如果是涉及到股票交换的交易,则很难说不会出现计量错误。(6)收购企业多支付或少支付的金额。
要素1和要素2都与被收购企业有关,它们从概念上讲都不是商誉。要素1反映的是被收购企业未确认净资产的利得,要素2只不过是指那些能够单独辨认但由于不能完全符合确认标准而未确认的无形资产。要素5和要素6与收购企业有关,它们从概念上讲也不是商誉,要素5是一个计量误差,要素6代表的则是收购企业的损失(在多支付的情况下)或利得(在少支付的情况 下)。只有要素3和要素4从概念上讲是商誉的一部分。要素3与被收购企业有关,它反映了被收购企业净资产的“超额组装价值”(excess assembled value)。它表示被收购企业事先存在的自创商誉或以前从企业兼并中收购的商誉。要素4与收购企业和被收购企业的结合有关,它反映了由合并而创造的“超 额组装价值”,即收购企业和被收购企业经营结合所产生的协同效应。FASB将要素3和要素4统称为“核心商誉”。
关于商誉本质的其他论点:有些学者为了使商誉的研究摆脱进退两难的困境,于是抛开仅就会计论会计的局限,结合了其他学科的理论来分析阐述商誉的本质问题。
国内理解
董必荣(2003)以企业能力理论中的“核心能力论”为基础,认为核心能力是企业超额收益的源泉,因此企业核心能力是商誉的本质。商誉实际上是企业核心能力的一种外在表现形式。
高阳宗(2001)从生物学共生理论出发,认为企业是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微观共生体。这一共生体其完善的共生机制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在其过去的发展 过程中共生出一个“新物种”——共生资源。它客观地游离于共生单元之间,使共生单元之间互相作用和适应,共同激活和发展。商誉就是这种共生资源的会计表达。
邓小洋(2000)等学者分别从法理学、经济学和会计学角度考察商誉的本质问题,最终用系统论的方法解释商誉的本质,即一种协同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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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商誉的特性
商誉的经济含义是企业收益水平与行业平均收益水平差额的资本化价格。它是由顾客形成的良好声誉、企业管理卓著、经营效率较好、生产技术的垄断以及地理位置的天然优势所产生的。
商誉能为企业创造间接的经济效益。它之所以作为一项资产具有价值,正是因为它的这种效益性特征。它是企业收益水平与按社会平均收益率计算的差额的资本化价格。人们通常是采用资本化率把企业超额收益还原求得商誉价格的,而资本化率实际上又是投资(投入资本)报酬率,企业超额收益经过还原所得的就是创造这种超额收益的资本额。所以,应把商誉的价格看作为资本化价格。商誉的值有正值,但当企业亏损时,或企业收益水平低于本行业平均获利水平时,商誉也可有负值。
商誉是一种不可确指的无形资产,它不能独立存在,它具有附着性特征,与企业的有形资产和企业的环境紧密相联。它既不能单独转让、出售,也不能以独立的一项资产作为投资,不存在单独的转让价值。它只能依附于企业整体,商誉的价值是通过企业整体收益水平来体现的。
按未入帐资产理论,商誉是计量了未入帐资产的结果。商誉属于自创的无形资产,其开发成本很难从帐薄中完整地反映出来。而且它的功用与其开发成本之间的关系也很不确定,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
影响企业商誉形成的因素很复杂,企业经营管理水平起了重要的作用,在此,人的因素是第一位。由于企业具有良好的声誉,获得客户信赖;或由于严密的组织,生产效率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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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商誉的分类
依据商誉的取得方式,商誉可分为外购商誉和自创商誉.外购商誉是指由于企业合并采用购买法进行核算而形成的商誉;其他商誉即是自创商誉或称之为非外购商誉。
对商誉问题的理论研究,主要从两个方面着手:
考察企业自身在市场竞争中能否长期稳定地获取收益以至于获得超额收益,实际上就是自创商誉的本质问题;
考察企业并购过程中进行并购的交易价格大于或小于该企业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实际上就是研究外购商誉的本质问题。尽管理论界对商誉争论不休,但实务界对商誉的处理还是比较一致的,即自创商誉一律不予确认;外购商誉被界定为被购企业的价格与其可辨认性资产的公允价值的差额,并且账务处理原则也在走向一致,只是外购商誉的摊销年限各国有所不同(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已取消摊销处理,改为减值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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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商誉的评估
商誉的评估是资产评估的一种。
商誉的评估方法取决于对商誉含义的理解,商誉价值量的大小是通过企业的收益水平来体现的,而它又属于集合性、附着性强的一种无形资产,只能采取整体的方法进行计算,而不能像其他可确指的无形资产那样单项进行计算。
商誉的整体评估可采用超额收益资本化法和割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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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商誉的会计处理
对商誉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各国会计界有不同的看法,一般有如下三种处理方法:
将商誉单独确认为一项资产,并在其预计的有效年限内以摊销列作费用。此种观点认为实施合并的企业为了取得以后若干年度的超额利润,发生了超额耗费,这一超额的代价表明被并企业有商誉存在。商誉同样符合资产的定义,它和其他资产一样,在合并主体产生未来收入的过程中发挥着效应,其本身也会损耗,就象开办费等递延资产一样,应定期予以摊销,与所获取的超额收益相配比,这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也符合稳健性原则,否则就会在未来虚增利润。
把商誉看成一项权益抵销项目,在合并时立即注销(writtenoff),直接冲减合并企业的当期收益或留存收益。此观点认为,商誉的价值很不确定,不能单独存在和变现,而且形成商誉的因素难以为企业所控制,在合并之后,商誉不一定能继续存在。如原来优越的地理位置,由于城市的发展和开发,现在或将来不一定仍然还处于优势的位置;由于主要管理人员人事变动,现在或未来的经营水平不一定还有原来那么高,等等。若将其列作商誉不摊销或分期摊销,不符合稳健性原则。因此,合并商誉应在其会计处理上直接同合并企业的股东权益,即留存收益进行冲销,或直接冲销合并企业的当期收益(把合并企业多付的一部分款项看成是与合并业务相关的费用)。
将商誉作为一项永久性资产,不予摊销。此观点认为,外购商誉是企业并购交易时获得的能为购买企业带来超过正常盈利水平以上的超额利润,因而是一项资产。作为资产,商誉应予以资本化。成功的企业拥有的商誉将得到永久保持,价值不会下降。此外,在被并企业以往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已形成了未入帐的自创商誉。这些费用以前均已计入费用,抵减了过去的收益,现在通过并购后由并购企业将确认的商誉进行摊销,造成重复计算商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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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中国会计准则的账务处理
指的是核算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誉价值。
商誉发生减值的,应在本科目设置“减值准备”明细科目进行核算,也可以单独设置“商誉减值准备”科目进行核算。
企业应按企业合并准则确定的商誉价值,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根据资产减值准则确定商誉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减值准备)。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外购商誉的价值。
2.商标
商标是一种法律用语,是生产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或服务上采用的,为了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一般由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构成。经国家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受法律保护。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
商标设计将具体的事物、事件、场景和抽象的精神、理念、 商标图片方向通过特殊的图形固定下来,使人们在看到商标的同时,自然的产生联想,从而对企业产生认同。商标与企业的经营紧密相关,商标是企业日常经营活动、广告宣传、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必不可少的元素,它随着企业的成长,其价值也不断增长,曾有人断言:"即使一把火把可口可乐的所有资产烧光,可口可乐凭着其商标,就能重新起来"。 因此,具有长远眼光的企业,十分重视商标同时了解标志的作用,在企业建立初期,好的logo设计无疑是日后无形资产积累的重要载体,如果没有能客观反映企业精神、产业特点,造型科学优美的标志,等企业发展起来,在做变化调整,将对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和损失。中国银行进行标志变更后,仅全国拆除更换的户外媒体,就造成了2000万的损失。
在商业领域而言,商标包括文字、 可口可乐标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商标的标识还应具有显著特征,易于辨认,消费者可以据此把该商标标示的产品或服务同其他商标标示的同类产品或服务区别开来[1]。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WIPO)官方网站的答案:商标是将某商品或服务标明是某具体个人或企业所生产或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显著标志。商标的起源可追溯到古代,当时工匠们将其签字或“标记”印制在其艺术品或实用产品上。随着岁月迁流,这些标记演变成为今天的商标注册和保护制度。这一制度帮助消费者识别和购买某产品或服务,因为由产品或服务上特有的商标所标示的该产品或服务的性质和质量符合他们的需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01修正),能将自己的商品(含服务)与他人地商品(含服务)区别开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
在标注商标时应在其右上角加注R/TM:圆圈里加R,是“注册商标”的标记,意思是该商标已在国家商标局进行注册申请并已经商标局审查通过,成为注册商标。圆圈里的R是英文register注册的开头字母。
注册商标具有排他性、独占性、唯一性等特点,属于注册商标所有人所独占,受法律保护,任何企业或个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权人许可或授权,均不可自行使用,否则将承担侵权责任。
用TM则是商标符号的意思(企业使用TM通常是表示本文字、图形或符号作为商标使用),即标注TM的文字、图形或符号是商标,但不一定已经注册。TM是英文trademark的缩写。(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已经成为注册商标的文字、词汇、符号,在实际使用中,如使用字体版本不同于注册时使用地字体,不能作为注册商标使用圈R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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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商标
无形商标,指本身不具有实体形式,是由一系列传达性的思想、意识或感观在大脑中产生的一种理念商标。
当一个无形商标的坚挺程度、使用广度、可用性和影响力达到顶峰时,其价值是无可限量的!
当今社会,商标的作用已呈现出无比强大的优越性!它代表着商标所有人生产或经营的质量信誉和企业信誉,本文主要讨论商标的表现形式,用以阐述商标的价值观。
五千年的历史孕育了灿烂的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中华民族用自己的勤劳与智慧,创造了大量的宝贵文化财富,也在各个不同的区域产生了许多具有鲜明特征的商标。现今商标种类划分有很多种,此文只以表现形式来划分,分为两种,即:有形商标和无形商标。
有形商标是指具有实体存在形式的商业标志,我国最早的有形商标,可追溯到北宋时期的“白兔商标”。 当时济南有家姓刘的针铺店,以白兔为商标,颇负盛名。这个商标是用铜版印刷的,近似方形,中间绘有白兔捣药图,画像鲜明突出。图画的上端横写着店名“济南刘家功夫针铺”,两侧写有“认准门前白兔儿为记”的条幅,图下方从左到右写关于经商范围、方法和质量要求的告白。此标特别强调兔儿标记是自己店铺的识别物,可见古人已经认识到视觉文化形象的显著性和文化魅力;充分体现了中国古代对商品标志的商业用途的重视。
而无形商标,本身不具有实体形式,是由一系列传达性的思想、意识或感观在大脑中产生的一种理念商标。我国最早的无形商标,当属三国时期的“三结义”品牌。提起刘备、关羽和张飞,人们总是会联想到他们早年在涿郡张飞庄后那花开正盛的桃园,备下乌牛白马,祭告天地,焚香再拜,结为异姓兄弟,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只愿同年同月同日死。“三结义”引出三国时期的三位主要英雄,从多方面表现了忠义的主题,汉室的刘备当时是为了失而复得天下,但无论是守天下还是打天下都不能缺少实仁、实义和实勇三大件,刘备自信自己从中山靖王那里承袭的“仁”还是蛮货真价实的,只缺乏“义”和“勇”,所以他就拉了关羽和张飞结拜为异姓兄弟,强强联合,以“三结义”为旗号,组建“义军”,后于公元221年,刘备在成都称帝,建立蜀国!
无形商标的价值估量:刘备把他的“三结义”品牌发挥得淋漓尽致,他所提倡的忠义策略几乎是其他任何人都无法比及的,“顺大义”,“安黎民”的人生理想,使他最终成为手下大将们心目中的“仁义之君”。经过近两千年的洗礼,“三结义”的品牌形象已深入人心,它是中华民族道德的象征,也是中国历史文化的遗产!随后的两千年期间,中国出现了相当多的无形商标,如同仁堂 :意思是和同于人,宽广无私,有无论亲疏远近一视同仁之意。狗不理的由来:曾在蒸吃铺学艺的小伙计名叫“狗子”,后来自己开了一家包子店,他那的生意十分兴隆,狗子忙得顾不上跟客人说话,这样一来,吃包子的人都说“狗子卖包子不理人”,日久天长,都叫他“狗不理”。张小泉的由来:传说有个张铁匠,因为母亲生下他时,“扑通”一声掉进了泉水里,所以取名“张小泉”。自从张小泉制造出了剪刀以后,大家要裁就裁,要剪就剪,可方便了,以后张小泉就成了剪刀业的代表者!这些品牌原先都是由某种概念潜意识地在人们脑海里不断地形成的称号,长持以往,便成了无形商标。当一个无形商标的坚挺程度、使用广度、可用性和影响力达到顶峰时,其价值是无可限量的!
无形商标的流通规律:先从无形—再到有形—最终回到无形。因无形商标本身没有具像体现出来,而是人们对于一种思想、理念的重复记忆而形成的,所以最先状态为无形,随后与商品结合起来使用后,便成为了有形的状态。在使用过程中,其发挥了商标的价值后,就成为了商家的无形资产,从而又回归到了无形。所以商标的两种表现形式也是相互间融通的,即无形中有形,有形亦无形。
无形商标的发展: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发展,我国的商标事业也进入快速发展时期,而无形商标的发展和保护,将是极其重要的一项工作,无形商标是中华民族巨大的创造性的财富,是建立品牌信誉度的最好武器,也是未来开发本土品牌的一个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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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的作用
商标通过确保商标注册人享有用以标明商品或服务,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以获取报酬的专用权,而使商标注册人受到保护。保护期限自商标注册公告之日起十年,但期满之后,需要另外缴付费用,即可对商标予以续展,次数不限。续展的费用一标为2000元,续展要在规定的续展期内办理。商标保护一般由当地工商局配合调查,协商不成是由法院来实施的,在大多数制度中,法院有权制止商标侵权行为。从广义上讲,商标通过对商标注册人加以奖励,使其获得承认和经济效益,而对全世界的积极和进取精神起到促进作用。商标保护还可阻止诸如假冒者之类的不正当竞争者用相似的区别性标记来推销低劣或不同产品或服务的行为。这一制度能使有技能、有进取心的人们在尽可能公平的条件下进行商品和服务的生产与销售,从而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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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的构成要素
作为构成商标的字母,是指拼音文字或注音符号的最小书写单位,包括拼音文字、外文字母如英文字母、拉丁字母等。原《商标法》把仅以字母构成的商标归在文字商标之列,而在2001年新修订的《商标法》把字母作为商标的构成要素之一,这样规定更符合实际,也便于商标主管部门对商标注册申请依法审查核准。
作为商标构成要素的数字,也是2001年新《商标法》的新规定。构成商标的数字,既可以是阿拉伯数字也可以是中文大写数字。 作为构成商标的三维标志,又可称为立体标志,是具有长、宽、高三种度量的立体物标志。以三维标志构成的商标标志的称为立体商标,它与我们通常所见的表现在一个平面上的商标图案不同,而是以一个立体物质形态出现,这种形态可能出现在商品的外形上,也可以表现在商品的容器或其他地方。增加对立体商标的注册和保护规定是2001年新修订的《商标法》所增添的新内容,这将使得我国的商标保护制度更加完善。 颜色组合单独作为商标要素也是新《商标法》中新增加的内容。独特新颖的颜色组合,不仅可以给人一美感,而且具有显著性,能起到表示产品或者来源的作用,也能起到区别生产者、经营者或者服务者的作用。 上述六类商标要素可以单独作为商标注册,也可以将上述这些要素中两个或两个以上要素的、相同或不相同的任意组合,但必须符合《商标法》第八条、第九条的有关规定。 作为构成商标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或其组合的颜色,在申请注册商标时若未明确提出指定颜色要求,均按黑白颜色注册,也按黑白颜色保护。明确提出指定颜色或颜色组合的,则按所指定的颜色或颜色组合注册,也按指定颜色或颜色组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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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的主要特征
(1)商标是用于商品或服务上的标记,与商品或服务不能分离,并依附于商品或服务。
(2)商标是区别于他人商品或服务的标志,具有特别显著性的区别功能, 从而便于消费者识别。商标的构成是一种艺术创造。
(3)商标是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的可视性标志。
(4)商标具有独占性。使用商标的目的就是为了区别与他人的商品或服务,便于消费者识别。所以,注册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具有专用权、受到法律的保护,未经商标权所有人的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与该注册商标相同或相类似的商标,否则,即构成侵犯注册商标权所有人的商标专用权,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商标是一种无形资产,具有价值。商标代表着商标所有人生产或经营的质量信誉和企业信誉、形象,商标所有人通过商标的创意、设计、申请注册、广告宣传及使用,使商标具有了价值,也增加了商品的附加值。商标的价值可以通过评估确定。商标可以有偿转让,经商标所有权人同意,许可他人使用。
(6)商标是商品信息的载体,是参与市场竞争的工具。生产经营者的竞争就是商品或服务质量与信誉的竞争,其表现形式就是商标知名度的竞争,商标知名度越高,其商品或服务的竞争力就越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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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的使用与禁忌
“圆圈加R的是指企业已经获得了该商标注册在商标局的审查通过,而TM通常表示该商标正在申请注册过程中,虽然还未通过审查,但同样受到法律保护。”兰台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部负责人向记者表示。“目前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经历了1993和2001两次修正完善,作为商标注册、使用、转让、保护和管理的最高法律规范,《商标法》在加强商标管理、保护商标专用权、促进商品的生产者和经营者保证商品和服务的质量以及维护商标的信誉方便发挥着重大作用,切实保证消费者的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1、商标法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四)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五)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六)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七)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 图片标致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2、但下列标志,如未经过使用而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二)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三)缺乏显著特征的。
3、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禁止使用:
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追问谢谢你的回答!!1不过你在网上找的太多了 啊!!不是我想要的!!!还是辛苦你了啊
追答区别你自己看,看不懂你就太没悟性了
追问我要是 有时间我自己不总结还用问你吗??
追答找借口的时间就早做好了
追问这样扯有意思吗??我都写好过了!!你的回答我在网上早就搜到了!!又不是原创还那么拽啊!!有什么好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