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老师搜身的事实!我们班(83)在2011年6月18号被新疆农一师十六团第二中学 班主任拓西萍全体搜身

一个教育工作者 为了不让自己班出现 手机 经常 不定时搜身 男女都搜 这个令人不耻的行为 出现在了——新疆农一师十六团第二中学八年级三班 希望有好心人出来做主 做好是 新疆农一师教育局的 领导 我可以组织全班作证 可惜 我们连唯一维权的权利 都做不到 我们怕 赤裸裸的 报复 我们怕 班主任说过的那句话 受不了她 就 滚出学校

违法行为,应当到当地教育局去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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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6-22
严重侵犯我们的隐私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五条 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2个回答  2011-06-21
这种老师,太变态了。可以去当地派出所或者农一师教育局反映情况,你们会得到满意的答复的。追问

是啊 !! 我们都想过!可是由于没人敢  我们只能 闷在心了

第3个回答  2011-06-22
期待有心人能帮你们,这种老师要啦出去鞭尸。
第4个回答  2011-06-22
j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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