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
生态文明是一个系统工程。
保护环境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我们环保工作者更要以
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认识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性,积极参加生态文明建设,做好宣传工作,认真履行职责,承担生态治理的责任,促进社会和谐,努力实现生态文明。
一、充分认识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性
生态文明,是指人类遵循人、自然、社会和谐发展这一客观规律而取得的物质与精神成果的总和;是指以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共生、良性循环、全面发展、持续繁荣为基本宗旨的文化伦理形态。生态文明将促进社会的全面发展。
建设生态文明要求我们彻底消除发展中的不和谐因素,摈弃旧的观念,改变一些政府官员惟GDP增长论英雄的观念。在生态问题日益突出的今天,更需要我们转变发展模式、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生活观念、消费观念,正视人与自然的关系,使经济社会建设建立在
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抛弃高消耗、重污染、低效益的传统发展模式,坚持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新型工业化道路。这需要我们环保工作者在实际工作中认真坚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并用好这一制度,从源头保护生态环境,使国家保护环境的意志在经济发展中真正得到体现,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党中央对生态文明建设高度重视。建设生态文明,进一步丰富了
社会主义社会理论的内涵。生态文明意识的提高,必将有力地促进包括政治文明在内的其他文明的进步,将对中国未来的发展产生长远而深刻的影响。
二、积极宣传生态文明知识,提高全社会生态意识
生态文明意识的普及与提高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参与,生态文明的提出是社会物质文明进步的体现。在当前经济发展中,我们仍然存在高开采、高消耗、高排放、低利用的“三高一低”的线性经济发展模式,这种发展模式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和水土流失、沙漠化、植被减少、水旱灾害等生态环境破坏问题,尤其是在一些矿产资源比较丰富的地区,生态环境破坏尤为严重。在人类社会进入到物质文明丰富的今天,需要的是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又好又快发展,这才是更高层次的发展。要在全社会确立这一思想和观念。
我们要在全社会积极倡导和宣传生态文明,要通过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多样的宣传方式告诉广大民众,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人们健康成长的物质条件和可靠保证,有益于人类的身心健康,能够陶冶人的情操,塑造人的品格,净化人的心灵,规约人们的行为,推动人的现代化和
人类文明向更高层次进化。
我们环保工作者尤其是基层环保工作者,常年奋战在环保工作第一线,为贯彻执行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全社会宣传环保,促进环保工作方面做出了巨大贡献。如今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我们环保工作者更是责无旁贷。不仅要把生态文明建设变成我们自己的自觉行动,更要在全社会积极倡导生态文明,宣传生态文明,提高生态意识,继续发挥我们在宣传环保、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方针政策中的先锋作用。
三、严格执法,确保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实力大为提高,
综合国力明显增强,同时在环境保护方面也取得了较大成绩,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环境保护
法律体系,有一支较为过硬的环境保护执法队伍。现在的关键是如何在实际工作中认真执行和落实这些方针、政策。有许多方针、政策需要在实际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并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是国家的基本政策,是国家的基本职责。问题是这么多年来,有些政策没有在实际工作中达到可以具体执行的程度或者是能够依法可靠执行,政策制定得再完美,如果在实际中无法执行,它就不是一个好的政策,需要我们多做实际工作。
第一,要健全和完善生态保护方面的法制,使生态保护有法可依。要切实采取行政、
法律手段对各种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进行惩处。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必须进行制度建设,以规范与约束人们的行为。虽然我们已经采取了很多措施对污染源进行控制和治理,国家环保总局甚至动用了区域限批、流域限批、
绿色信贷等政策,有些地方环保部门也采取了挂牌督办、专项行动、综合整治等一系列措施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但环境污染仍然屡禁不止,原因何在?一是地方保护主义,二是环境执法手段软,再加之目前的确存在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现实,使部分企业宁可冒险偷排偷放,也不按国家的环保法律、法规办事。怎么办?一方面要加强立法,制定更为严格的法律制度,使生态保护有法可依;另一方面要建立科学的干部政绩考核体系。说到底是要真管用,如果只停留在文件法规中,是起不到真正作用的。
第二,要严格落实生态治理的责任,加大惩处的力度。建设生态文明是
社会责任与个人责任的相互融合,社会责任要具体落实到政府部门,强调政府承担建设生态文明的法律责任。个人责任则要使每个社会公民提高生态文明意识,形成自觉的行动,能从身边的小事做起,节约一张纸、一度电、一滴水、一粒米、一块煤等。
环保工作者要落实生态治理的责任,具体到实际工作中就是要在生态文明建设中,严格
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坚决打击一切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我们有些制度制定得很好,但执行起来就比较难,这就要求我们基层环保工作者提高思想认识,把思想统一到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上来,顶住压力,为民办事。通过环保队伍整体的严格执法,使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第三,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加强环保干部队伍建设。落实科学发展观,领导干部是关键;落实生态治理的责任,环保干部队伍是关键。必须进一步加强环保干部队伍建设,强化环保干部尤其是一线执法队伍的权力,使他们在执法中不受任何干扰,确保执法到位;其次环境执法队伍的建设和各方面待遇要有切实的保障;第三要建立公众参与生态保护的机制。在实际工作中,有些环境违法行为或生态破坏行为是由群众举报才发现的,建设生态文明如果没有群众的广泛参与,有些问题不会得到及时处理,至少目前或相当长一段时期,这种情况会依然存在。为了使破坏生态或污染环境的行为得到及时有效的打击,必须建立群众参与的社会机制。同时
人民群众参与生态建设与保护,也是对政府履行工作职责的有效监督。
把发展与生态保护紧密联系起来,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发展,在发展的基础上改善生态环境,实现人类与自然的协调发展,是我们环保工作者分内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