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2
与南方户口没有关系。
女方父母健在,男方离婚后无法分得财产。
女方在婚前父母过失,留下的财产为女方个人财产。
女方父母在男女方婚姻存续期间过世,没有特别指明财产留给女方,计算入夫妻共同财产。
第2个回答 2011-06-29
离婚以后,你与女方家就没有关系了,对方父母的财产与你也无任何关系了;如果你的责任田在女方家,可以要土地的征收款,如有难度,可以请律师
第3个回答 2011-06-29
房屋所有权不属于夫妻,故不属于共同财产;
至于两万元,属于借贷性质,若有证据证明事实存在的,可以要求女方父母返还,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配。
追问女方愿意出一万还,但男方要求分割住房
追答有一万已经不错了,别的请求无法得到支持。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1-06-29
1、女方父母的财产,夫妻双方都不能要求分割,这是他人的财产。
2、如果家具是在婚后买的,那是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