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一个月的房租,也就是1400,现在其中一个人住了两个月不想住了,那她是不是要付违约金?违约金该付多少?押金和多付的一个月的房租可以退回来吗?如果她找到人可以在住进来的话,又该怎么算呢?第三人该怎么签订合同,其实我是第三人啦,我想问是我和她直接签订转租合同好?还是和房东直接签订合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