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持居民户口簿或公安机关签发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无居民户口簿或其他有效证件的,由公安派出所核实全国人口信息库等),到就近公安派出所申报挂失。
1、今天上午推出进一步便利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服务措施。新举措扩大了申请受理范围,以前申请人需要有上海市居住证,现在只要在实有人口登记系统中有过登记即可以办理,受益面更广,也会促进实有人口登记工作。
2、 7月1日起,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外省市来沪人员,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的,可持有效身份证件至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
3、只要上海市实有人口信息系统登记了申请人信息的,公安派出所当场受理申请,申请人不再需要提供证明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他材料。
4、如申请人未在上海市实有人口信息系统办理信息登记,或信息系统登记的居住地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地址不一致,申请人可至实际居住地居(村)委实有人口信息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