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面试考官根据考生的综合情况进行评分,测评的主要内容包括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教学设计、教学实施和教学评价等八个方面。教师资格统考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和情景模拟相结合的方法,通过抽题、备课、答题、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
考生答辩结束后,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表现进行评分,填写《面试评分表》,经答辩小组组长签字后,通过面试测评系统提交评分。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考生成绩由各分项得分加权累加而得。
扩展资料: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十九条笔试一般在每年3月和11月各举行一次。面试一般在每年5月和12月各举行一次。
第二十条省级教师资格考试机构按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机考考务细则》组织实施笔试考务工作;按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规程》,制定面试实施细则,组织实施面试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面试概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