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房产证代办费、公共维修基金、契税、印花税。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产证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按照我国现行的房屋所有权登记制度,房屋登记是城镇房屋权利归属的法定公示方法。被拆迁房屋的个人依照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取得货币补偿,重新购置一处房屋的即货币补偿安置,购房成交价款中未超出拆迁补偿款的部份免征契税。超出拆迁补偿款部份,应按适应税率征税。被拆迁房屋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重新承受还建房屋即房屋产权调换安置,不补缴产权调换差价款的,免征契税。应补缴产权调换差价的,对补缴款部份,按适用税率征收税。安置房办理房产证需要缴纳契税。契税完税是产权过户的必要手续。拆迁房屋,实施拆迁后,该宗土地上的土地需要归宗成一宗土地,原有房产证全部注销,新修房屋的产权需要初始登记为开发商的,办成返迁户的房产证时,等于又产权转移。而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八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纳税人依法享有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的权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国家赔偿等权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控告和检举税务机关、税务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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