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惯了刀口舔血的生活,一下子转变到一座城市里,令人忘却烦恼的景色,各种各样的美食,幸福来的太突然,还真不习惯,还是喜欢那种充实紧绷的日子,因为血是甜的,好喝,比汽水好喝!
尼玛才神经病
草泥马
没事,谢谢关心
我觉得能给你我的关心,就是我的荣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