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工地上班第二天受伤了,没签合同,公司和包工头都不承担责任,劳动局也不管,我该怎么办?

如题所述

只要能够证明你是在工地受的伤,就有权主张相应的人身损害赔偿。
你是包工头的雇工,应由包工头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由于包工头不可能具备施工资质,所以,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连带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请参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如下规定: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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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9-16
劳动局不可能不管,劳动局有劳动仲裁部门直接管这个事。不管有没有合同,新劳动法规定,即使上下班路上出交通事故,都算工伤。何况是工作中受伤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5-09-16
找个律师事务所咨询一下最好,必定你这才上班一天
第3个回答  2015-09-16
找当地政府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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