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行政官司,说来极度复杂,因一起极度严重车祸出院后继续治疗,西医对视神经损伤治疗不一定在效,转看中医,叫中医按古代建房摔下分人不太清楚开药,是好了一些,又治坏了,打电话12345投诉卫生局无用,起诉市政府和司机时株洲市法院收的是原件,而起诉湖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长沙对应的法院却只收所有纸质证据的复印件,长沙株洲两地法院要的证据不同,法律是怎么规定的?不知是不是随法院。
“手机现不太行,删除文字不行,这是不小心打的一个字,却不能删,触屏手机,星,请不要看看引号内文字”
我要交原件法院是不是一定要收?还可以补交其他证据么?就是指补交起诉时未交的证据,法院不愿当庭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