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再婚后,继子女有没有赡养义务

如题所述

老人再婚后,继子女对继父母,如果形成了抚养、扶养、赡养关系的,具有法定赡养义务,没有形成抚养、扶养、赡养关系的没有法定义务,但从尊重老人和关爱老人(特别是再婚父母没有其它子女可依托的情况下)角度考虑,应当从道义上给予必要的扶养或扶助之责任。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十八条 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

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法》

第三十条 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第二十七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

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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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5-18
老人再婚后,继子女对继父母没有赡养义务,因为继父母一般没有抚养继子女。
《婚姻法》第二十七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
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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