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公证怎么办理

如题所述

继承公证需要到公证处办理,如果有遗嘱的话,可以办理遗嘱继承公证,没有的话就按法定继承公证办理。

遗嘱继承公证办理所需材料:
1、遗嘱受益人的身份证件、户口簿(集体户籍的提供本人户口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3、经过公证的遗嘱原件,或者经法院认定有效的遗嘱原件;
4、遗嘱受益人与被继承人系直系亲属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派出所的户籍注销证明或有关单位复印的人事档案材料);
5、被继承人遗留的个人财产所有权证明及其他权利凭证;

法定继承公证办理所需材料:
1、继承人的身份证件、户口簿(集体户籍的提供本人户口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院的医学死亡证明书或派出所的户籍注销证明);
3、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如派出所的户籍证明或有关单位复印的人事档案材料),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时,不必提供第二顺序继承人的情况证明;
4、被继承人的的婚姻状况证明:
①已婚,提供结婚证;
②离婚后再婚,提供原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法律文书生效证明;
③丧偶后未再婚,提供原结婚证、配偶死亡证明;
5、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存折等);
6、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的,可委托其他人办理,但应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委托书内应写明其是否愿意继承该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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