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震荡是否构成轻伤

如题所述

脑震荡不属于轻伤,根据《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中关于头颈部损伤鉴定轻伤标准中说明:
第五条 帽状腱膜下血肿
头皮撕脱伤面积达20平方厘米(儿童达10平方厘米);头皮外伤性缺损面积达10平方厘米(儿童达5平方厘米)。
第六条头皮锐器创口累计长度达8厘米,儿童达6厘米;钝器创口累计长度达6厘米,儿童达4厘米。
第七条颅骨单纯性骨折。
第八条头部损伤确证出现短暂的意识障碍和近事遗忘。
第九条眼损伤
(一)眼睑损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
(二)眶部单纯性骨折;
(三)泪器部分损伤及功能障碍
(四)眼球部分结构损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
(五)损伤致视力减退,两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7以下(较伤前视力下降0.2以上),单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5以下(较伤前视力下降0.3以上);原单眼为低视力者,伤后视力减退1个级别。
视野轻度缺损;
(六)外伤性斜视。
第十条 鼻损伤
(一)鼻骨粉碎性骨折,或者鼻骨线形骨折伴有明显移位的;
(二)鼻损伤明显影响鼻外形或者功能的。
第十一条 耳损伤
(一)耳廓损伤致明显变形;一侧耳廓缺损达一耳的10%,或者两侧耳廓缺损累计达一耳的15%;
(二)外伤性鼓膜穿孔
(三)外耳道损伤致外耳道狭窄;
(四)耳损伤造成一耳听力减退达41分贝,两耳听力减退达30分贝。
第十二条 口腔损伤
(一)口唇损伤影响面容、发音或者进食;
(二)牙齿脱落或者折断2枚以上
(三)口腔组织、器官损伤,影响语言、咀嚼或者吞咽功能的;
(四)涎腺损伤伴有功能障碍。
第十三条 颧骨骨折或者上、下颌骨骨折;颞下颌关节损伤致张口度(上下切牙切缘间距)小于3厘米。
第十四条 面部软组织单个创口长度达3.5厘米(儿童达3厘米),或者创口累计长度达5厘米(儿童达4厘米)或者颌面部穿透。
第十五条 面部损伤后留有明显瘢痕,单条长3厘米或者累计长度达4厘米;单块面积2平方厘米或者累计面积达3平方厘米;影响面容的色素改变6平方厘米。
第十六条 面神经损伤致使部分面肌瘫痪影响面容及功能的。
第十七条 颈部软组织单个创口长度达5厘米或者累计创口长度达8厘米。
未达到上款规定但有运动功能障碍的。
第十八条颈部损伤出现窒息征象的。
第十九条颈部损伤伤及甲状腺、咽喉、气管或者食管的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4-04-04

脑震荡不构成轻伤,一般情况下,脑震荡是构成轻微伤。

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中关于头颈部损伤鉴定轻伤标准中说明:

1、《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第五条规定,帽状腱膜下血肿,头皮撕脱伤面积达20平方厘米(儿童达10平方厘米);头皮外伤性缺损面积达10平方厘米(儿童达5平方厘米)。

2、《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第六条规定,头皮锐器创口累计长度达8厘米,儿童达6厘米;钝器创口累计长度达6厘米,儿童达4厘米。

3、《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第七条规定,颅骨单纯性骨折。

4、《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第八条规定,头部损伤确证出现短暂的意识障碍和近事遗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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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1-10-22
脑震荡只是说明脑部受伤了而不会被认定为轻伤,这点是肯定的。其实要想知道脑震荡是不是轻伤,首先我们要清楚轻伤的定义是什么,轻伤是指人体受到了外界物理,化学或生物的影响,是人体的组织和器官结构产生了损害,比如人的肢体或者五官皮肤损害,影响了人的正常身体机能,这些都属于轻伤的范畴。导致部分功能产生障碍,介于重伤和轻微伤害之间的损伤,当然也包含了轻伤的一二级都属于轻伤的范畴。
脑震荡是指大脑在受到外力的撞击后所产生的暂时性头晕,失忆,恶心,头痛等突发性症状,暂时会使人的正常生理机能产生影响,但是经过短时间的休息,这些症状都会逐渐得到缓解,直至消失,并不会对受害者后期的正常生活产生过多的影响,也不会对受害者的肢体或者皮肤甚至五官造成其他的伤害,因此,脑震荡只属于受伤级别,并不属于轻伤的范畴。
法医鉴定轻伤标准是根据《刑法》有关规定,以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与技术为基础,结合法医检案的实践经验制定,为轻伤鉴定提供依据。
《人体轻伤鉴定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于一九九0年七月一日起颁布试行,共计六章第五十六条。
鉴定损伤程度,应该以外界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伤及后果为依据,包括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后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全面分析,综合评定。
法律依据:
《人体轻伤鉴定标准》第三条
鉴定损伤程度,应该以外界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伤及后果为依据,包括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后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全面分析,从而进行综合判定。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1
  脑震荡是医学颅脑损伤中是最轻的一种。正常情况下,一般是构成轻微伤,不构成轻伤,属于民事范畴,可以追究其民事赔偿责任。当然具体的认定,还必须经过法定程序,由司法医学作出鉴定意见,如果构成轻伤以上的,则涉嫌故意伤害,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脑震荡常定义为“中枢神经系统的暂时性功能障碍”。
一般是在头部受到轻度暴力的打击后,产生的短暂意识丧失,随即清醒,可有近事遗忘,神经系统病理解剖无明显变化,无器质性损害,它所表现出的一过性神经功能改变,可能与脑组织受暴力打击后引起的病理生理变化有关,但是在一些因脑震荡死亡的病例和拳击手反复受到脑部撞击后发生慢性脑萎缩甚至一些严重的神经系统疾病(如拳王阿里)。
  二、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脑震荡一般属于轻微伤
  5.1.5 轻微伤
  a)头部外伤后伴有神经症状(即脑震荡)。
  b)头皮擦伤面积5.0cm2以上;头皮挫伤;头皮下血肿。
  c)头皮创口或者瘢痕。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5-10-26
  在《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未实施前,按照旧的标准中“头部损伤确证出现短暂的意识障碍和近事遗忘”,即大家通常说的“脑震荡”属于轻伤,也就是施暴人要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到底如何界定脑震荡一直是学界争议的焦点。确认是否为“脑震荡”,只能依据医院的诊断病历和被鉴定人的叙述判断,而没有客观的体征或医学辅助检查来支撑。有些被鉴定人会故意隐瞒真情或夸大伤情。而在新标准中“脑震荡”将不被认定为轻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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