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继承纠纷的法律咨询

我母亲去世前留了一份遗嘱,内容大意是房子由我母亲与再婚的老伴居住,房子在我母亲名下但是是老伴掏钱买下的,我母亲过世后由她老伴居住直至去世,之后将全部房产全归属于我,而我姐姐没有任何继承权,但遗书未经公证,是见证遗嘱,目前我母亲已去世而老伴仍健在,老伴同意将房子转至我名下,但我姐姐不同意,我该怎么办?打官司的话我打赢的几率是多大?

1、俺的天呀,哪部法律的哪个条款规定了“公正遗嘱是可以直接请求强制执行的”?

2、房子是由再婚后的老伴、在你母亲再婚后买的吗?如果是:这房子虽然只是在你母亲一人名下,也是他们老两口的夫妻共同财产。

3、如果房子是以上情况、是你母亲和再婚老伴的夫妻共同财产:你母亲的遗嘱属于部分有效、部分无效。因为:这房子你母亲只有一半的所有权,另一半是属于老伴的,你母亲以遗嘱处分老伴的财产是侵犯老伴的财产所有权,遗嘱的这部分内容是无效的。

4、但你母亲遗嘱中说“她去世后,房子由老伴一直居住到去世”,是对自己所有部分的房产设定了居住权:所以,在你母亲去世后,老伴有一直居住到去世的权利(其实你母亲的遗嘱没有这一条,老伴也有居住权,因为老伴拥有一半房产的所有权,当然有居住权)

5、“但遗书未经公证,是见证遗嘱”:
(1)公证不是遗嘱生效的必要条件:没有经过公证的遗嘱,只有符合《继承法》规定的遗嘱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的,一样有效。
(2)遗嘱只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等,没有“见证遗嘱”的说法。
(3)猜想,你母亲的遗嘱应是自书遗嘱、或是他人代书的遗嘱?自书遗嘱只要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意识清楚,有亲笔签名、有日期、表述清晰就是有效的;代书遗嘱需要有2个以上与此事无利害关系的人作为见证人,并由其中一人代书,立遗嘱人、代书人、见证人都应亲笔签名并写明年月日即可。

6、“目前我母亲已去世而老伴仍健在,老伴同意将房子转至我名下”:
如果你母亲的遗嘱有效:再让老伴写下赠与声明,同意将老伴所有的一半房产也赠与给你、到公证处公证后,你即可带上你母亲的死亡证明、遗嘱、房产证、公证后的赠与声明、你的身份证等,到房管局办理过户、过户到你名下了。

7、至于你姐姐:只要你母亲的遗嘱有效,你姐姐无权再争你母亲房产的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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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5-17
你好。
你这种情况,胜算较大。
如果是公正遗嘱的话,根本不存在打官司的问题,公正遗嘱是可以直接请求强制执行的。你这份是见证遗嘱,只要你的姐姐生活状况不是十分恶劣,需要遗产来保障正常生活,而且这份遗嘱之后也没有更新的遗嘱,法院一般会尊重死者的意思,按照遗嘱办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9-05-17
如果是公正遗嘱的话,根本不存在打官司的问题,公正遗嘱是可以直接请求强制执行的。你这份是见证遗嘱,只要你的姐姐生活状况不是十分恶劣,需要遗产来保障正常生活,而且这份遗嘱之后也没有更新的遗嘱,法院一般会尊重死者的意思,按照遗嘱办理 见证遗嘱可能就要费事一些了 其实都是亲人何必要闹到那种地步呢 分一些也是无所谓的呀 亲情难找呀
第3个回答  2009-05-18
你母亲的遗嘱和他老伴都同意将房子给你,跟你姐姐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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