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借款人,借款人没有钱,也没财产怎么办

如题所述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一般债务关系如债务人确无偿还能力是否可予中止执行问题的批复 》:至于在私人债务案件的处理上,债务人如经查明,确无偿还能力,不但在判决之前应根据实际情况给双方作行得通的调解,即使在判决之后,如查明债务人确无偿还能力时,也可向债权人说明实际情况,由债务人分期给付,或由债权人让免。如债权人仍请继续执行,应嘱其指出可供执行的财产酌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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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8-31
先打赢官司,然后申请执行再说,至少没过了时效的顾虑了。
第2个回答  2014-08-31
那你就自认倒霉
第3个回答  2014-08-31
中止执行
第4个回答  2014-09-01
借款在外地,能不能在当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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