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这种情况无法强制拍卖。
如果是继承的房产共同共有物,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九十七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也就是说你如果占到了所要处分财产的三分之二的份额的话就可以不征求共有人的意见直接可以处理。如果达不到法律规定的份额的必须征得共有人同意,否则无权处置,处置后会涉嫌构成侵权。 第九十九条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对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如果集成后确定是按份共有物,则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如果是按份共有,则法院一般不会拍卖份额,会让产权人变价支付给放弃份额的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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