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合同法中双倍工资的问题。

请问法院判决双倍工资的情况多不多?平常不?

第1个回答  2009-07-18
情况不多,也不平常。至少,目前的社会环境和劳动者维权现实状况就是这样...
第2个回答  2009-07-21
《劳动合同法》规定了不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支付双倍工资。我代理过几个这种案子,劳动仲裁委员会、法院都执行得很严格。具体计算方法是从2008年2起算(《劳动合同法》是2008年1月1日实施的,2008年1月为宽限期),按照双倍工资支付,注意这里所说的工资不是劳动者的基本工资,而是当月实际收入,包括奖金、津贴、补助等。
第3个回答  2009-07-17
只要没签劳动合同,都得判决赔双倍工资。
第4个回答  2009-07-17
举证通过就可
第5个回答  2009-07-17
1、“请问法院判决双倍工资的情况多不多?”:
(1)我国劳动纠纷实行仲裁委前制度:必须先经过劳动仲裁委的仲裁,对劳动仲裁委的裁决不满意、或是仲裁委逾期不予仲裁的,才可以到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
(2)只要能证明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又无法证明已经签定了劳动合同的:劳动仲裁委一般都会裁决给双倍工资。

所以:法院判决双倍工资的不多,倒是劳动仲裁委裁决的不少。

2、“平常不?”:
(1)对于确实没有签定劳动合同的:很平常。
(2)对于可能签定了劳动合同、但没有给劳动者一份的:不平常。
还有:不明白你这“平常”的准确意思指什么。

3、只要劳动者有证据证明自己实际在用人单位工作,单位无法拿出证据证明 2008年1月1日后、劳动者工作满一个月之内已经签定了劳动合同的,劳动仲裁委裁决用人单位赔偿劳动者自工作满一个月后的每月双倍工资是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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