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环境和生态环境是一回事吗?区别和联系是什么?

自然环境和生态环境是一回事吗?区别和联系是什么?

不是
生态环境是指由生物群落及非生物自然因素组成的各种生态系统所构成的整体,主要或完全由自然因素形成,并间接地、潜在地、长远地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产生影响。生态环境的破坏,最终会导致人类生活环境的恶化。
环境有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之分。自然环境是社会环境的基础,而社会环境又是自然环境的发展。自然环境是环绕人们周围的各种自然因素的总和,如大气、水、植物、动物、土壤、岩石矿物、太阳辐射等。这些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通常把这些因素划分为大气圈、水圈、生物圈、土壤圈、岩石圈等五个自然圈。人类是自然的产物,而人类的活动又影响着自然环境。
自然环境与生态环境的区别
生态环境与自然环境是两个在含义上十分相近的概念,有时人们将其混用,但严格说来,生态环境并不等同于自然环境。自然环境的外延比较广,各种天然因素的总体都可以说是自然环境,但只有具有一定生态关系构成的系统整体才能称为生态环境。仅有非生物因素组成的整体,虽然可以称为自然环境,但并不能叫做生态环境。从这个意义上说,生态环境仅是自然环境的一种,二者具有包含关系。
自然环境包括人类生活的一定的生态环境、生物环境和地下资源环境。
环境法中的自然环境,是指:对人类生存和发展产生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各种天然形成的物质和能量的总体,如大气、水、土壤、日光辐射、生物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九条、第十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六条规定了环 境与资源保护。具体的法律法规:
一、环境保护方面: 包括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 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
二、资源保护方面: 包括森林法、草原法、渔业法、农业法、矿产资源法、土地管理法、水法、 水土保持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煤炭管理法。
三、环境与资源保护方面: 主要有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防治陆源污染 物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自然保护区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线保护条例、化学危险品安全管 理条例、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管理条例、陆生 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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