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个朋友在婚前贷款买的房子,男方支付房子的首付,房主是男方的名字,结婚后由男方的父母出资偿还贷款。房子首付的部分属于男方这是肯定的,请问婚后由男方父母支付的贷款部分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男方的财产呢?请问各位,你们所说的如无明确说明视为共同财产,这个明确说明应该由谁在什么时候做?需要公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