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个朋友小张,他家在农村。10多年前,即80年代末期90年代初,他还是一个两三岁的小孩子时,他父亲向当地的银行借了10几万贷款。现在,欠下的本息共计已达50多万元。
当时他的父亲向银行所借的钱,主要是用于农业投资、种植业与果品购销。后来由于投资失误,并遭遇另一位投资合作伙伴的诈骗,早在当时就已经变得一无所有。那个诈骗人也早就已下落不明。
如今,小张的父亲已经是年近60的老人了,基本上没有什么收入,是一个普通的农民。
而小张现在大学还没毕业,他非常担心以后的工作收入除了维持养妻活儿和赡养两老外,无法支付日夜不停地滚着利息的50多万甚至更多的父辈债务。
现,向各位有识之士求助,问:“父亲的银行欠债,儿子必须履行“父债子还”吗?”
小张的农村老家,只有一间农村土屋和数亩田地。这些是他们家的全部财产。
本人不需要那些长篇大论的复制来的大段文字,我希望各位所给的回答是一些针对本问题的简洁而可参考的回答,谢谢大家
父亲的银行欠债,儿子没有履行父债子还的义务。父债子还不是法律原则,儿子没有替父还债的法律义务,法律原则是责任自负,父亲的债务应当由父亲自己偿还。
父债子还,实质上属于第三人代为履行。《合同法》第6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这就是关于第三人代为履行的法律规定。第三人代为履行的,必须有当事人的约定,即必须经过第三人同意,同时,如果第三人未按约定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责任仍应当由债务人承担,而不是由第三人承担。
如果儿子同意替父还债,就是第三人代为履行,儿子偿还了父亲的债务的,法律是允许的,儿子的偿债行为有效,如果儿子不按所同意的内容替父还债,也不能要求儿子承担违约责任,而应当由父亲承担违约责任。
扩展资料:
需要帮父亲还债的情况:
当子女继承了父亲的遗产,那么同时是继承他的债务的,这时候就有义务返还了。
继承法规定,继承人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继承遗产就须继承债务,即父母死后子女继承了其遗产的,需要在遗产价值范围内还债。子女的个人财产不用来还债,或者是接受了父亲的馈赠导致父亲无非偿还债务,也须代替父亲偿还债务。另外法律明文规定对于赌债是不予以承认的,如果只有欠条未标明是赌债,那么这个欠条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是成立的。
参考资料:http://hi.baidu.com/jinxingang/blog/item/ff04162e6eeb2f554ec226cb.html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